在5月13日自治區公安廳舉行的新聞通氣會上,自治區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向媒體通報了2024年度打擊經濟犯罪、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
5月13日,自治區公安廳經濟犯罪偵查總隊政委鄭志剛(右1)向媒體通報2024年度打擊經濟犯罪、優化營商環境十大典型案例。石榴云/新疆日報記者 隋云雁攝
案例一
新疆某貿易有限公司騙取出口退稅案
2021年4月,阿勒泰市公安局以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對新疆某貿易有限公司依法立案偵查。經查,2012年至2013年期間,郭某、李某注冊成立新疆某貿易有限公司,向“中間人”支付介紹費獲取增值稅專用發票,虛構貨物購銷合同并申報出口,營造出口結匯假象,最終達到騙取出口退稅的目的,涉及全國17個省份73家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3900余份,價稅合計4.2億余元,騙取出口退稅3600萬元。2024年12月,郭某、李某等16人被法院依法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十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3萬元至1600萬元不等罰金。
案例二
王某等人串通投標案
2023年10月,疏勒縣公安局以涉嫌串通投標罪對王某等人依法立案偵查。經查,2019年12月至2023年10月期間,王某等人操縱全國65家工程水利公司組成投標團體,賄賂公職人員和專家獲取標底,對喀什地區高標準農田、水利工程等建設項目進行圍標串標,圍標中標項目133個,總價合計14.38億元,并出售中標項目賺取“好處費”,非法獲利5000余萬元。2024年4月,王某等4人被法院依法判處二年至四年六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案例三
新疆某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2020年3月,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分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新疆某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依法立案偵查。經查,2015年2月起,新疆某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未經許可,線上線下向社會宣傳其P2P平臺,投資收益方式為“按月付息、到期還本”或“等額等息”的保本保息方式,并承諾13%左右的年化收益率,向社會不特定人群募集資金共計35億元。2023年7月,張某等13人被法院依法判處三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公司及個人5萬元至50萬元不等罰金。
案例四
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
2023年6月,烏魯木齊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以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對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依法立案偵查。經查,2015年至2019年期間,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將四川某工業有限責任公司納入合并范圍后,通過虛構業務、資產和提前確認收入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3.5億余元,虛增利潤總額1.7億余元。2024年12月,新疆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匡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10萬元;該公司董事韓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并處罰金20萬元。
案例五
萬某系列合同詐騙案
2022年7月,岳普湖縣公安局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萬某依法立案偵查。經查,2021年8月至2022年6月期間,萬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虛構事實、隱瞞履約能力,先后騙取王某、張某、耿某等9名個人以及新疆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某建筑勞務公司等2家企業財物共計1100萬元。2024年10月,萬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50萬元。
案例六
李某、劉某非法經營(地下錢莊)案
2024年4月,洛浦縣公安局以涉嫌非法經營罪對李某、劉某依法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李某、劉某等人為逃避監管,將兩家出口貿易公司的收匯、結匯賬戶作為地下錢莊通道,虛構出口貿易收匯,并在結匯后將人民幣轉入大量個人賬戶,完成非法資金跨境流轉,涉嫌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七
張某等人保險詐騙案
2024年8月,鞏留縣公安局以涉嫌保險詐騙罪對張某等人依法立案偵查。經查,張某、何某、蘇某等人,與保險公司農險專員共謀,先向4家保險公司為牛投保,后以饑餓致牛生病、注射藥物、水淹、窒息、宰殺等人為方式致牛死亡,并偽造勘查現場,騙取保險金840余萬元,涉及保險理賠案件1200余起。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八
劉某等人挪用資金案
2024年7月,輪臺縣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資金罪對劉某依法立案偵查。經查,犯罪嫌疑人劉某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間,伙同賀某、劉某、肖某、陳某、張某等人,以虛報業務、購買肥料及其他物資為由,挪用公司向銀行申請發放的貸款用于償還個人債務、購買房產車輛以及日常消費,涉案金額3000余萬元。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九
蘇州某紡織公司、新疆某紡織公司系列合同詐騙案
2024年4月,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公安局經偵支隊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蘇州某紡織公司、新疆某紡織公司依法立案偵查。經查,蘇州某紡織公司、新疆某紡織公司通過引誘新疆8個地州10家棉企簽訂期貨交易“棉花掛單點價合同”,利用現貨“合同陷阱”虛構事實、隱瞞真相、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實施合同詐騙,造成新疆10家棉企共計損失3200余萬元。目前,該案已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案例十
徐某等人偽造貨幣案
2023年12月,伊寧市公安局以涉嫌偽造貨幣罪對徐某等人依法立案偵查。收網行動一舉搗毀打印假幣窩點4個,抓獲犯罪嫌疑人4名,查獲一批制假工具原料,繳獲20元面額假人民幣1.2萬余張合計30余萬元。2024年8月,主犯徐某被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罰金6萬元;從犯毛某、鐘某、白某被法院依法判處六年至八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3萬元至5萬元不等罰金。(石榴云/新疆日報記者 隋云雁 實習生 林相成)
來源:石榴云/新疆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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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達 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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