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教育局拒不執行教育部等八部委的“公參民”學校整改政策,經人民日報“平安校園”新媒體曝光后,引起輿論軒然大波。
寧波教育系統有關負責人想方設法要將“公參民”學校公有辦學權益無償捐贈給指定民辦基金會的操作,引發公眾對內部人進行利益輸送的質疑和國有資產流失的擔憂。
令人震驚的是,據知情人反映,被媒體曝光后,有關負責人又謀劃組建新的基金會來承接公有辦學資產,頑抗國家政策。
有網友評論認為,國家“公參民”學校整改政策在寧波遇阻案例,暴露了政策落地中地方執行力不足、利益壁壘頑固、法治意識淡薄等問題,需強化頂層監督與地方問責,確保教育改革的公平性與權威性。
為什么要在國家政策之外另搞一套?
2021年7月,教育部等八部委下達《關于規范公辦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下稱《通知》),治理“公參民”亂象的序幕拉開。
《通知》明確了“公參民”學校規范路徑有三種:民企退出轉為公辦、公有主體退出保留民辦、關停辦學。
“公參民”學校寧波市鎮海蛟川書院(下稱“蛟川書院”)被列入整改范圍。其公有舉辦方是鎮海中學100%持股的寧波市鎮海大成實業公司,民辦方是寧波教育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2024年1月,浙江省教育廳通過政務平臺回復民眾:
寧波興寧中學和蛟川書院兩校符合“繼續民辦”規范條件,目前正在按既定路徑實施規范。也就是說,蛟川書院錨定整改方向是保留民辦。
按國家教育部等八部委的《通知》要求、公開解讀以及全國“繼續民辦”的普遍做法:
落實國有資產評估管理使用等有關規定,完成財務清算和國有資產評估、拍賣、轉讓流程,實現公有主體退出。
但寧波教育系統有關負責人另有打算:將公有辦學權益無償捐贈給指定的民辦基金會——蛟川教育基金會。有媒體將此舉形容為,寧波在國家給出的三種整改路徑之外,“自創”了第四種方案。就是不執行教育部等八部委《通知》政策文件。
為什么拒不執行國家八部委政策而要另搞一套呢?將國有資產無償捐贈給民辦基金會的依據何在?無償捐贈是誰的主張?又是誰控制的基金會?
至今,這些疑問都沒有權威機構給予公開回應。
鎮海中學:不認可八部委文件,堅持無償捐贈
在浙江省教育廳確認蛟川書院“繼續民辦”不到兩個月后,蛟川書院召開董事會,對“擬將除寧波教育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外的其余舉辦者均將股權資產捐贈給蛟川教育基金”的提案進行表決。
根據會議紀要,在這次的董事會上,代表公辦方鎮海中學的董事提出,要將公有舉辦股權資產無償捐贈給新的民辦主體鎮海蛟川教育基金會。
這遭到蛟川書院民辦股東董事的強烈反對。他們認為,該“捐贈提案”與八部委《通知》文件精神嚴重不符。而且,國有資產的處置要合理合法合規,任何人不得隨意處置。“對上級部門文件精神‘陽奉陰違’,對國有資產隨意捐贈處置是要承擔責任的。”
《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舉辦或者參與舉辦民辦學校的公辦學校依法履行國有資產管理義務。民辦學校資產中的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教育部發展規劃司負責人也早在解讀《通知》時就明確,公辦學校將土地、校舍、教學儀器設備等國有資產提供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使用的,可以落實國有資產評估管理使用等有關規定。
按國有資產交易規則,原股東不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應當按照相關操作細則行使優先購買權。
但令人不可思議的是,會議紀要顯示:鎮海中學方的代表在會上明確表示,不認可教育部等八部委《通知》這樣層級的政策文件。
事實上,蛟川書院早就有過國有股東退出舉辦、股權以貨幣形式轉給其他股東的經歷。2016年10月,蛟川書院原股東寧波市鎮海第二醫院因政策原因退出舉辦,大成公司、教育集團等4方股東經董事會決議按原值分割受讓了第二醫院的股權。
民辦方想不通的是,“鎮海中學舉辦方為何不愿意按政策法規要求將國有股權資產有償轉讓給我們,卻要無償贈送基金會?既然是捐贈,為什么不捐贈給寧波教育集團?寧波教育集團一直是蛟川書院唯一民辦主體,也是國有改制企業,宗旨是服務于教育事業。他們提出無償捐贈給民辦基金會的依據是什么?”
多位學界人士表示:于法無據,有利益輸送之嫌,或將導致國有資產流失。
同濟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教育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張端鴻認為,此舉是違法行為,甚至可能構成犯罪。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房保國的分析一針見血:
無償捐贈提案暴露了當地在國有資產監管的重大潛在漏洞,涉嫌違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可能導致數億元國有資產脫離監管。“這種將公共教育資源轉化為私人資本運作載體的操作,實質上構建了新型利益輸送通道。”
房保國還表示,政策的落地困境實則是教育領域破除既得利益壁壘的攻堅縮影。若不強化督導、建立跨部門審計機制、嚴懲國有資產流失責任人,類似困局恐將在更多領域重演。
誰控制的基金會?
既然明顯于法無據,甚至是違法犯罪,那蛟川書院公辦主體負責人為什么還要提出無償捐贈?蛟川教育基金會究竟是誰的基金會?
公開資料顯示,鎮海蛟川教育基金會成立于2016年1月,是由鎮海企業“寧波遠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下稱“遠成設備”)等11家民企出資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先后兩任法人、理事長均為鎮海中學在編老師。
當地教育系統官員透露,蛟川教育基金會是由鎮海中學主要領導實際控制的一家民辦基金會。
值得一提的是,擔任副理事長的遠成設備董事長張某某、擔任秘書長的馬某某是鎮海中學主要領導親友的說法在當地流傳甚廣。據知情人士稱,曾有人將上述情況舉報到有關部門。在舉報之后,兩人于2024年9月退出了基金會。
由于蛟川教育基金會的組成人員和鎮海中學系列機構關聯度極高,寧波教育系統有人提出質疑:
捐給基金會不會存在變相將學校公辦方權益控制權轉回到自己能操控的“第三方”?
“資產到了基金會或者其他社會組織,等于完全脫離了各方的監管,國有資產極有可能會流入某些群體的私人口袋。”寧波甬泰律師事務所主任葛湖海在接受人民日報平安校園采訪時說。
蛟川書院在寧波市初中升學率排名第一,每年收取的學費逾2億。但因其“公參民”學校特殊的體制機制,早就陷入內部人控制,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
據民辦方寧波教育集團方面反映,過去的十幾年里,他們連學校的財報都看不到,唯一看到的一份是2016年的財報。而僅這一份財報,他們發現的問題就包括,9000多萬元的資金挪用、600多萬元的工資福利異常增長、1600多萬元的應收賬款。“學費一般在入學時就及時繳納,怎么會出現這么多的應收賬呢?資金挪用、超發福利等等這些問題,我們作為董事會成員一無所知。”
《民辦教育促進法》規定,民辦學校資產的使用和財務管理受審批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的監督。民辦學校應當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
但寧波教育集團稱,無論他們如何請求,根本就看不到相關報告,更談不上監督。
據寧波鎮海區一位官員透露:鎮海區時任主要領導下令,審計部門不得對鎮海中學在蛟川書院的國有資產進行審計。
就這樣,在“民辦”帽子的掩護下,蛟川書院成為了無人監管的金餑餑。“錢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據知情人士透露,“多年前,鎮海中學一位編制內骨干去上海做換肝手術,上百萬元的醫療費用就從蛟川書院出的。”
基金會是誰的“大金庫”
據寧波多位官員及蛟川書院家長們反映,蛟川教育基金會實則是收取蛟川書院巨額“擇校費”、“贊助費”的影子平臺。在實際操作過程中,雖然基金會所收“捐款”名義上是捐贈,其實絕大多數捐款與學生“擇校”、“入學”相掛鉤。每年有百余名學生通過基金會交錢入校就讀,數額高達千萬元。
巧合的是,自2016年蛟川基金會成立,蛟川書院就沒有什么捐贈收入了。據蛟川書院2016年財報顯示,“捐贈收入”1-10月份累計發生數僅7000元。
蛟川書院作為寧波排名第一的初中,其規模和名望逐年攀升。在關聯基金會出現后,書院的社會捐贈款項幾乎為零,這是否正常?本屬于書院的捐贈款是否轉移到了基金會?過去10年,一共收取了多少假捐贈之名的擇校費?巨額的資金都流向了誰的口袋?
蛟川教育基金會的資金使用屢受詬病和質疑。寧波教育系統內部人士透露,坊間不乏蛟川教育基金會內部人私分、占有善款的傳聞。該基金會甚至被稱為某些領導干部的“大金庫”、“錢袋子”。
天眼查顯示,2016年蛟川基金會“獎教”支出為235萬元,“獎學”支出為3萬元;2017年 “獎教”費用支出了112萬元、“獎學”支出3萬元;2018年 “獎教”支出164萬元,“獎學”費用3萬元。
根據蛟川教育基金會的年報,每年的主要支出是獎勵蛟川書院的教師,這也佐證了傳聞中的“蛟川學院教職工從基金會分得福利費”。
但根據基金會的章程,其資助的是廣大教育公益事業,為什么只獎勵蛟川書院的老師?基金會的資助款到底流向了哪些人、事由是什么?基金會的管理者并未公布具體信息。
而在已公布的信息中,還有一些支出令人費解:2022年的年報中,有一項79.9萬的支出是給予希望學校原舉辦人退出辦學一次性補助。
被曝光后又謀劃組建新基金會頑抗國家政策
據當地教育系統相關人士反映,在媒體曝光之后,寧波教育局有關負責人開始四處奔走組建新的基金會,想方設法將公有辦學資源轉移到自己人控制的基金會手里。“該負責領導正牽頭號召一些教育系統退休干部組建新的基金會接受捐贈,但這一方案遭到許多老同志的反對,誰也不敢公然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啊。”
這樣的小動作,政策制訂者早有防范。教育部等八部委《通知》明確要求:有效防范和化解風險,避免出現利益輸送等問題。要嚴格責任追究,防止走形變調,對執行不力、頂風違規變相審批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值得一提的是,輿論發酵后,在網友們的諸多評論中獲贊最高的一條是:
深入調查基金會,嚴肅處理有關部門負責人,徹底整頓領導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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