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區分局獲悉,近日,該局通過“大數據+非現場執法”模式,對轄區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騎乘人員未佩戴安全頭盔行為開展專項整治,截至4月28日,已對103名違法當事人依法進行處罰及安全教育。
據悉,該局依托公安交管智能交通管理平臺,對經過卡口且未佩戴安全頭盔的騎乘人員進行抓拍,系統通過人臉識別、車輛特征比對等技術手段對騎乘人員進行鎖定,經人工二次核驗后,最終確定違法人員。
本次行動嚴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對未規范佩戴安全頭盔的騎乘人員處以警告或20元罰款。據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區分局指揮中心民警介紹,為持續推進“智慧交管”建設,該局通過構建“前端感知——智能分析——精準查處”的全鏈條執法體系,實現了對交通違法行為的科技布控和精準打擊,有效破解了傳統警力巡查的時空限制和警力限制,形成長效治理機制。
“觀山湖區共有4個重點路段設有智能抓拍設備,并通過非現場執法與路面巡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三車’的‘一盔一帶’違法行為的整治力度,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貴陽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觀山湖區分局指揮中心民警表示。
來源:觀山湖區融媒體中心
記者 劉珈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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