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財年H-1B申請已經進入了材料遞交階段。首輪中簽的申請人,應在6月30日之前向移民局遞交申請材料。F-1身份或OPT/STEM OPT等工作許可在6月30日之前過期的受益人,更要抓緊時間,在身份過期前盡快完成相關申請文件的準備并遞交至移民局審理。
隨著時間接近6月末,會有大批申請人向移民局遞交材料,待審理的申請材料的積壓會逐漸增多,H-1B申請的審批時長會不斷拉長。因此,申請人在情況允許之下,應盡早遞交材料,盡快獲得批準,從而不耽誤H-1B身份的按時生效。正常情況下,H-1B申請審批的時間約為3個月(從移民局收到申請起算),如果想要盡快獲得審理結果,申請人可以選擇提交I-907加急申請,移民局會在15個工作日內給出審理結果,加急費用為2,805美元。
從近年來H-1B申請的審理情況來看,移民局的審理重點萬變不離其宗,通常會加強職位專業性、雇傭關系真實性、薪資水平標準及CPT和OPT合理運用的審查,若移民局認為申請材料不充分,從而發送補件通知(RFE)要求補充更多材料,就會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獲得審批結果,可能會導致一些受益人無法在新財年伊始獲得H-1B身份。
在遞交H-1B申請時,現處美國境內并持有有效OPT工作許可的受益人,若選擇進行境內轉換身份,可在OPT失效之后使用身份延期(Cap-Gap Extension)來延長在美的合法工作權限,并等待H-1B的審批結果。Cap-Gap延長工作權限的截止時間為次年的4月1日,以避免身份和工作授權的中斷。
H-1B申請中,多數雇主會為受益人選擇境內身份轉換。按照規定,在材料審理期間,H-1B受益人一旦出境,移民局會認為其自動放棄境內身份轉換。這種情況下,H-1B申請會被繼續審理,在申請獲批后,受益人需在海外使領館申請簽證后再入境激活H-1B身份。如果H-1B的生效時間在2025年10月1日,通常情況下,受益人最早可在2025年7月3日向美國海外使領館申請簽證,具體流程以提交申請的使領館為準。在獲得H-1B后,受益人可在H-1B生效日期的前10天內入境美國。在境外申請H-1B簽證時,應注意在簽證申領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的額外審查,這或將導致H-1B受益人無法及時返回美國,按時開始H-1B工作。
在美國,合法身份是每一個華人心中的頭等大事。律所在此提醒所有申請人:美國簽證、綠卡等方面申請不僅僅是填寫并提交相關表格,申請人還需要收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符合相對應的申請條件。如有專業移民律師幫忙出謀劃策,可以增加申請成功的機會。美國綠卡申請也有很多途徑,如果想知道自己適合哪個途徑,是否符合條件,可以聽聽專業律師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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