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14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14日消息,日前,青海省司法廳原副廳長、巡視員張高社(正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高社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高社利用擔任海西州委副秘書長、烏蘭縣委書記、德令哈市委書記、省司法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張高社退休后,利用原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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