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駕駛員很疑惑
清分日期到底是哪天?
清分周期是不是自然年?
為什么大家的清分日期會不一樣呢?
到了清分日期
為什么駕駛證扣的分不清零呢?
法律法規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號)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記分周期為十二個月,滿分為12分。記分周期自機動車駕駛人初次領取機動車駕駛證之日起連續計算,或者自初次取得臨時機動車駕駛許可之日起累積計算。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期限屆滿,累積記分未滿12分的,該記分周期內的記分予以清除;累積記分雖未滿12分,但有罰款逾期未繳納的,該記分周期內尚未繳納罰款的交通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例如: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為2015年1月23日,那么該駕駛證記分周期就是:從1月23日零時起至第二年的1月22日24時止。那么清分日期將是在每年的1月23日零時。1月23日起是新的一個記分周期。
駕駛人可登錄“交管12123”APP,首頁上方點擊【駕駛證】,進入我的駕駛證頁面,即可查看駕駛證下一清分日期!
建議駕駛人在每年的清分日期前一周處理完畢違法行為并繳納罰款,避免出現逾期未繳納罰款導致記分轉入新的記分周期的情況。已發生該情況的駕駛人,可以通過“交管12123”APP的學法減分來減免駕駛證記分。
素材來源:支隊車管所
編輯/郭亞婧、 王柯
審核/陳運柄
核發/孟念軍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