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實施的初衷就是為了調動教師從教積極性,獎勤罰懶,多勞多得,也是從另一個層面通過績效工資的發放提高教師的工資待遇,本是一項深受老師們歡迎的激勵舉措,但在現實具體執行操作中卻成了老師們抱怨的主要問題之一,焦點集中在當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再分配問題。
按規定和要求實施績效工資的地方基本上都是約定俗成地將其中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約占70%)按月發放給教師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約占30%)按學期或學年各項指標的綜合考核結果等級再分配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這樣的再分配方案看起來似乎也沒啥問題。
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自實施以來就是老師們熱議的話題,作為義務教育教師工資重要組成部分的績效工資受到老師們的關注不僅僅是因為績效工資的實施提高了教師的待遇而且更是因為績效工資中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存在著諸多問題。
根據學期或學年教師個人考核等次結果發放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所存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分配方案上,絕大部分地方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都存在著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傾斜傾向,這導致的結果正如老師們所說的一線教師所領到的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及后勤人員,更不如行政領導。
這樣的分配結果違背了實施績效工資是為了體現多勞多得和獎勤罰懶的初衷,反而挫傷了一線滿工作量甚至超工作量教師的從教積極性。不過,這多少還是有點“說得過去”的,畢竟是有了部分老師們知曉的分配方案和所有老師知情的發放結果,都已成了既定的事實。
除此之外,還有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情況。之前有位老師在我相關文章底部評論區里留言(如上圖所示),說所在學校連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都沒有,更不用說發放結果的公示了(領導說是隱私)。這樣的操作就讓人感覺教師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真的成了完全的“傾斜”了。
連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都沒有?理應做到兩個公示以便公平合理:一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的制定要先廣泛征求老師的意見再經教代會討論后公布,如仍有不合理之處就需再修改,之后再公示,讓老師們知曉,二是發放結果要在學校特定的公告欄張榜公示,讓老師們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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