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26號)等相關規定,結合安慶市實際,安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起草了《關于調整安慶市本級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標準及環節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面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意見。公眾可通過郵件方式將書面意見發送至郵箱:aqzbzx@163.com,或信函方式將書面意見寄致安慶市住房保障管理服務中心,地址:安慶市迎江區孝肅路168號,征求意見時間自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5日止。
一、交存標準
業主、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筑面積交存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根據安慶市實際情況,現公布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標準:
二、交存環節
已售出的物業,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業主在辦理房屋交易網簽備案時足額交存,未按《安徽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規定交存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開發建設單位不得將房屋交付購買人;建設單位自用、出租以及已竣工尚未售出的物業,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由建設單位在辦理竣工驗收備案前向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交存。
三、過渡期交存標準
(一)2025年7月1日前完成網簽備案的物業,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業主可選擇按原標準或按本通知的新標準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2026年1月1日起,一律按本通知的新標準執行。
(二)2025年7月1日后網簽備案的物業按本通知的新標準交存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三)市、區政府(管委會)投資建設且已安置房屋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仍按2020年11月18日市自規委第十次主任(擴大)會議議定標準(無電梯80元/㎡、有電梯110元/㎡)交存,享受2020年12月2日全市推進解決房地產領域歷史遺留“難辦證”問題專項調度會議定的“首次辦證可減半繳存,辦理房屋交易時全額補齊另一半”鼓勵政策。
(四)出售公有住房的,其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仍按原標準執行(售房單位按多層20%、高層30%比例自售房款提取,買受人按1%比例交存)。
四、適用范圍及執行時間
本通知適用于安慶市迎江區、大觀區、宜秀區、經開區、高新區范圍內的維修資金管理工作。本通知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縣(市)根據本地區情況可參照執行。
信息來源:精彩安慶綜合安慶住建局
如需轉載請聯系授權并注明出處,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聊聊安慶的發展
分享安慶的精彩
歡迎加“精彩安慶”為好友
進群坐一坐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