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
襄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網站發布
襄陽市“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侵占業主公共收益”典型案例通報(第二批)
為深入推進物業服務領域突出問題集中整治,堅決整治一批“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現通報第二批物業服務領域典型案例,請全市上下以案為鑒,嚴格自律,落實主體責任,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案例一:湖北經晨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未按規定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基金
案件情況:襄陽市住新局經調查核實,湖北經晨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經晨時代項目,存在未足額繳納住宅專項維修資金至專戶并挪作他用的違規行為。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三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等規定,襄陽市住新局約談開發企業負責人,下達催繳通知,該公司未能整改到位。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六十條、《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等規定給予湖北經晨投資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罰款處理。
案例二:襄陽致力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案件情況:高新區城鄉建設發展中心反映襄陽致力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未按規定辦理藝苑景觀豪庭小區物業服務交接手續、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等相關規定,襄陽市住新局對物業公司立案查處,市產權處、高新區城鄉建設發展中心、團山鎮、望豐社區多次協調、約談物業負責人,目前物業交接工作已平穩完成。
案例三:湖北佳天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案件情況:襄陽市住新局和襄城區住建局在聯合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王府家園小區未設立“三欄一箱”,服務事項公示不全,公共收益底數不清,電動自行車停放堵塞消防通道,電動自行車充電處未按規范配置消防滅火設施,私搭亂建、雜物隨意堆放。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相關規定,襄城區住建局已約談物業負責人,并責令其限期整改。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16分。
案例四:襄陽百發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案件情況:襄城區住建局在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薈苑小區環境衛生差,自行車、電動車、機動車無序停放,小區內亂堆放雜物以及飛線充電,院內居民占用公共綠化區域,共用設施破損無人維修。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襄城區住建局已責令其限期整改。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8分。
案例五:領秀花園小區業主委員會未按規定公示公共收益
案件情況:樊城區住建局在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領秀花園小區業主委員會管理的公共收益未按要求公開公示。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相關規定,樊城區住建局已約談該業委會負責人,責令限期公開公示公共收益信息。
案例六:襄陽邦佳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案件情況:襄州區住建局在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玉龍灣國際小區通過限制業主用水的手段催繳物業費,嚴重影響業主生活。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相關規定。襄州區住建局多次現場督辦,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該違規行為已移交城管執法部門查處。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10分。
案例七:北京金輝錦江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襄陽分公司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案件情況:高新區城建中心在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金輝優步小區未征求業主意見私自更換小區大門,物業工作人員服務態度惡劣。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等相關規定,高新區城鄉建設發展中心已對其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5分。
案例八:棗陽市康苑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案件情況:棗陽市住建局在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康苑花園小區衛生狀況較差,綠化帶雜物雜草未及時清理,存在“飛線充電”現象,物業服務內容、收費明細、合同履行情況等未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七條相關規定,棗陽市住建局已責令其限期整改,并持續跟進整改進度。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8分。
案例九:保康縣安居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物業服務信息公示及消防設施管理不規范
案件情況:保康縣住建局在開展專項檢查中發現,金龍御景天下小區物業服務臺賬記錄不規范、服務信息公示內容不完整、消防設施管理不規范、公共收益沒有公示。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相關規定。保康縣住建局已約談物業公司負責人,責令其限期整改,并將消防問題移交縣消防救援大隊。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8分。
在此前的2025年6月23日
襄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網站發布
“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
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典型案例第一批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工作部署,襄陽市全力推進“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全面規范物業服務企業行為,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現公開發布第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一:襄陽市美麗家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履約不到位
案件情況:襄城區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襄城區仟和惠景小區衛生狀況較差,綠化帶雜物雜草未及時清理,存在“飛線充電”現象。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襄陽市物業服務和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襄城區住建局責令襄陽市美麗家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將持續跟進整改進度,同時依據《湖北省物業服務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信用辦法》)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8分。
案例二:襄陽市達濟天下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信息公示不規范
案件情況:樊城區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樊城區鐵沁花園小區存在物業服務內容、收費明細、合同履行情況等未在小區顯著位置公示的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襄陽市物業服務和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目前已約談該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責令限期完成物業服務信息公示公開,同時依據《信用辦法》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8分。
案例三:襄陽邦佳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消防設施值守人員無證上崗
案件情況:襄州區住建局和襄州區消防救援局在聯合檢查中發現,襄州區玉龍灣國際小區消防控制室長期單人值守且無證上崗,值班人員未取得消防職業資格證書,無實操消防設備能力。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襄州區住建局責令物業服務企業限期整改,并將持續跟進整改進度,此問題線索移交襄州區消防救援局查處。
案例四:襄陽聚景園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未按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
案件情況:南漳縣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南漳縣天地時代城小區樓道間有雜物堆積,小區物業服務單位未及時進行疏導、清理。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襄陽市物業服務和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南漳縣住建局責令物業服務企業組織工作人員對樓道堆放雜物問題進行全面疏導、清理,并持續開展清理行動。目前,相關問題已完成整改。
案例五:上海中梁物業發展有限公司襄陽分公司信息公示不規范
案件情況:高新區城鄉建設發展中心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中梁天樾小區存在公示欄公示內容不規范,衛生狀況較差,物業服務單位打掃不及時的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三十八條、《襄陽市物業服務和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高新區城鄉建設發展中心立即責令物業服務企業限期整改。目前,相關問題已整改。
案例六:宜城市碧桂園生活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分公司擅自改變物業服務用房用途
案件情況:宜城市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發現,宜城市碧桂園生活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宜城分公司未經業主大會同意,擅自改變物業管理用房用途的問題。
處理結果:該行為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十二條規定,宜城市住建局立即責令物業服務企業限期整改,并已對該物業企業立案查處,同時依據《信用辦法》給予物業企業信用扣分10分。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物業服務企業存在服務履約不到位、小區公共收益不公示等問題,損害業主合法權益,對我市物業服務行業形象造成負面影響。各物業服務企業要以案為鑒,舉一反三,嚴格執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全面規范服務行為,持續提升服務質量,履行應盡職責,積極化解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切實推進集中整治行動向縱深方向拓展,不斷提升物業服務水平和管理規范度,共同為我市物業服務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貢獻力量。
來源:襄陽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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