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付志鵬
【內容來源于身邊故事,以第一人稱講述,望理性閱讀】
我真理解不了,不就是一套房子,至于拐彎抹角費這么大力氣哄我嗎?當初我和愛人結婚的時候,岳父怕唯一的獨生女跟著我回老家,就拍著胸脯保證要陪嫁一套房,只要我們愿意留在他們城市生活。我答應了,結果最近發現這房產證不對勁……
怎么不對勁呢?我叫付志鵬,最近發現原先岳父給我們陪嫁的婚房,房子并不是我愛人的名字,而是我岳父自己的名字。他這不是故意留一手,防著我的嗎?
當初信誓旦旦說這套房是陪嫁,就是給他女兒的,以后就是我們的婚房,結了婚我們直接住,房貸,裝修什么都不用我們管。
我本來是想著跟我老婆一起回老家生活的,到時候把我們老家的房子翻修一下,簡單裝修裝修也能做婚房。不用買房子,沒有什么壓力。
但是岳父不想唯一的女兒離他太遠,就游說我留在大城市,他說:“大城市發展好啊,你們年輕人回農村老家,那就是浪費人才,留在大城市打拼,生活質量高,以后有了孩子,受教育也好啊。”
我說:“留在大城市就得買房,以后孩子上學都是需要考慮的。我們剛工作幾年,手里確實沒有多少存款,我爸媽也都是普通種莊稼的,我實在不想難為他們……”
我岳父拍著胸脯說:“一個女婿半個兒,你們要是結婚了,那你就算是我的兒子了,我也應該給你們的小家出份力啊。這樣吧,你們結婚,我陪嫁一套房,只要你們愿意留在這個城市發展。”
就這樣,考慮再三,我覺得還是大城市好,而且又沒有買房的壓力,以后這套房我也有份,我肯定樂意啊。
于是,我和老婆結婚,就住在現在岳父陪嫁的婚房里。我父母起初不愿意,覺得我像倒插門,說出去不光彩。但是考慮到岳父愿意給我們買套房,以后還不要孩子改姓,他們也只好妥協了。
可是,如今結婚6年了,孩子馬上要上小學了,我才發現這個房子的房產證不對勁。上面的名字是我岳父的,根本就不是我老婆的。
我當時就質問我老婆:“房產證是怎么回事?怎么是你爸的名字,不是你的?”
我老婆說:“是我爸的名字啊,這房子是我家二套房,很早就買了,當時我爸媽買了就說是要給我當嫁妝的。我那時候在上大學,爸媽做主買的,他們還的房貸,肯定用他們的名義啊。有問題嗎?”
我說:“哼,既然是你爸的名字,當初還信誓旦旦說是陪嫁,說是給我們的婚房,這不是哄我嗎?”
我老婆一聽就生氣了:“我爸哄你什么了?這房子沒給我們住嗎?結婚讓你買房了嗎?原來你當初是看上這套房才跟我結婚的啊?我當初可是愿意什么都不要,跟你回老家的啊?你真讓我失望!”
說完,我老婆還哭了起來,然后收拾東西,氣呼呼地回娘家了,孩子也帶走了。
大家說說,她這不是倒打一耙嗎?我才是那個被騙婚的人啊,我岳父把陪嫁房留自己的名字,而不是我老婆的,這不就是哄我留下來嗎?難道我還說錯了嗎?
真氣人,今年我32歲,結婚7年發現自己被當猴耍了,我岳父真是太精了。嫁妝就是給女兒帶回婆家的,現在還在自己手里,不在我手里,這不就是哄人嗎?大家說對不對?
付先生因為老婆的陪嫁房子是岳父的名字,很生氣,覺得自己結婚7年被當猴耍了。因為岳父根本就不是真心要給他們房子,而是要留一手,防著他。
作為一個留在女方這邊安家的男人來說,確實心里委屈。但是,我們站在女方角度來看,他們辛苦給女兒買了一套房子,在對女婿不是很了解的情況下,應該也不會傻傻的,直接就給女婿吧?
現在很多男人結婚,婚前買房,父母出了錢,是不是也不愿意輕易加女方的名字啊?當然,就算嫁了,以現在的規定,離婚時這房子女方也分不走啊。所以,付先生有什么好氣的呢?
大概,他心里就是想,留在女方這邊,就是圖這個房子。沒有這個房子,他一個大男人是不愿意留在女方家生活的。
可是如今男女都一樣,二人結婚,可以在男方那邊安家,也可以在女方這邊安家啊。既然女方可以什么都不要,跟著他回老家吃苦。他為什么要圖個房子才愿意留在女方這邊安家呢?這不是雙標嗎?大家說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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