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金東區2025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實施細則》已出臺。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Q
今年適齡入學對象是哪些?
A
小學新生為年滿6周歲(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間出生)的兒童,小于入學年齡的一律不予報名,之前已經就讀建有學籍的不接受報名。因緩學造成年齡偏大的系統平臺無法申報,正式報名時攜帶緩學審批材料到報名學校進行線下核驗。
初中新生為2025年小學畢業生。
Q
家長怎樣給孩子報名?
A
手機下載“浙里辦”APP——搜索“學在金華”進入后點擊“入學通”——點擊“我要報名”——選擇學段(“小學”或“初中”)——選擇“報名學生”——選擇區域(如“金東區”)——選擇學校類型(“公辦學校”“民轉公學校”“民辦學校”)——選擇學校,點擊“報名”——進入“報名信息”頁面完整填寫相關信息——點擊“提交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提交。
溫馨提醒:建議家長在規定時間內錯時進行網上報名,報名完成的具體時間與招生錄取順序無關,只要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完成報名均可。
Q
平臺上報名后信息可以修改嗎?怎么知道孩子有沒有被報名學校錄取?
A
家長報名后,在相應批次報名時間截止前,都可以登錄修改報名信息。如果修改了父母信息,需等待至少30分鐘后再重新報名。審核、錄取結果,也可在“我的”頁面中查詢。正式報名時,錄取后會在規定時間內通過平臺消息告知家長,如收到審核不通過或需線下核驗的信息,請家長在規定時間內帶上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到報名學校進行線下核驗。
Q
網上報名如發現系統匹配的公辦學校匹配有誤或沒有相匹配的公辦學校,該怎么操作?
A
可選擇點擊“其他公辦學校報名”——進入學校選擇頁面,選擇匹配學校點擊“報名”——進入報名【信息填寫】頁面,完善相應信息后點擊“下一步”——進入“選擇報名類別”頁面(類別中藍色的為系統匹配的類別,黃色的為自主選擇類別,需提交相應材料核驗)點擊相應類別——進入“填寫報名信息”頁面,根據系統提示提交相應材料核對無誤后點擊“提交信息”完成報名信息提交。
溫馨提醒:在該操作環節,請家長根據戶籍或房產信息正確選擇學區公辦學校報名。否則產生的后果,由家長承擔。
05
可以既報公辦學校,又報民辦學校嗎?
A
同一批次不可以。符合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的指導下報讀義務教育學校,自愿選擇公辦學校、民轉公學校或民辦學校,不能兼報。
Q
招生網上報名什么時候開始?網上報名不成功怎么辦?
A
今年義務教育段各批次及各類型學校網上報名時間見附件1“2025年金華市區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網上報名不成功,請電話聯系報名學校,或帶上戶口簿、房產證等相關材料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學校進行線下核驗。
Q
金華外國語實驗學校怎么報名與錄取?
A
2025年,金華外國語實驗學校小學在金東區定向招收一年級新生145名,金華外國語實驗學校初中在金東區定向招收七年級新生140名,招生范圍及條件要求:
(1)適齡兒童在“金東區曙光小學”學區范圍、“金東區光南小學”學區環城南路以北的范圍、“金東區實驗小學”學區范圍、“金東區實驗二小”學區二環東路以西范圍內有戶籍(集體戶、投靠戶、掛靠戶除外);
(2)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在“金東區曙光小學”學區范圍、“金東區光南小學”學區環城南路以北的范圍、“金東區實驗小學”學區范圍、“金東區實驗二小”學區二環東路以西范圍內有有效房產(房產性質為住宅、產權為70年,并在報名前一年的8月31日前取得房產證)。
金華外國語實驗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金華外國語實驗學校核定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由公證機構全程參加。
學校招生咨詢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等相關精神,現就婺城區2025年義務教育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明確招生對象與報名條件
(一)規范入學年齡
1.小學入學對象:2025年小學招生入學對象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間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確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向戶籍所在學區內學校提出緩學申請,報區教育局備案。
2.初中入學對象:2025年小學畢業生。
(二)明確學校招生報名條件
1.公辦學校報名條件:學區內“戶房一致”、“有戶無房”、“有房無戶”,投靠戶、掛靠戶、集體戶,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婺城區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或持有效期內婺城公安分局簽發或備案的浙江省居住證的隨遷子女。
2.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報名條件:第一批次為原金華第十六中學學區范圍內有戶籍(集體戶、投靠戶、掛靠戶除外)或法定監護人有有效房產(房產性質為住宅)的人員子女。第二批次為婺城區(開發區除外)有戶籍(集體戶、投靠戶、掛靠戶除外)或法定監護人有有效房產(房產性質為住宅)的人員子女。
3.民辦學校報名條件:有婺城區戶籍、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婺城區有有效房產、在婺城區年內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持有婺城公安分局簽發或備案并處于有效期內的浙江省居住證四個條件之一的,即可參加民辦學校入學報名。民辦學校應當優先滿足婺城區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子女入學需求。在婺城區范圍內招不足且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經區教育局同意并報市教育局核準,可以在本市域內的其他縣(市、區)補招非隨遷子女。嚴禁義務教育段民辦學校跨市域招生。
4.浙江省足球基地學校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開展深化校園足球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金華五中、金華九中男足,金華四中、青春中學女足,可在婺城區范圍內單列招生計劃招收足球苗子,所招收的足球苗子需要滿足公辦學校招生四個條件之一,并進行足球專業術科測試。具體招生方案見《婺城區教育局關于浙江省足球基地學校招收足球苗子工作的通知》。
二、報名程序與錄取辦法
(一)報名錄取辦法
1.堅持公民同招網上報名“一證通辦”。按照數字化改革要求,義務教育階段公、民辦學校入學招生全面實行無紙化網上報名。監護人在規定時段內登錄“浙里辦”APP(手機下載),搜索“學在金華”—點擊“入學通”—選擇“我要報名”—選擇“小學”或“初中”—選擇“婺城區”—選擇匹配的公辦學校點擊“我要報名”或選擇“民辦學校報名”“民轉公學校報名”。平臺進行網上報名,報名、錄取、結果公布等整個流程均在招生錄取平臺進行。未上平臺報名的學生,不予辦理和遷移學籍。
2.明確公辦民辦學校報名要求。符合入學及報名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在家長的指導下報讀義務教育學校,自愿選擇公辦學校、“公參民”轉為公辦的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或民辦學校,同批不能兼報。選擇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填報1所民辦學校。不符合入學及報名條件的報名平臺不予登記。
(二)招生報名時間
義務段中小學各批次招生報名、錄取時間見婺城融媒APP。
(三)公、民辦學校錄取程序
1.公辦學校錄取程序。公辦學校學區內戶籍生報名人數超過當年學校招生計劃數的,由區教育局統籌,按戶籍遷入時間、房產購買時間等因素考慮,公開、公正、平穩、有序實施分流。各公辦學校按以下順序逐批報名、錄取,額滿為止。
①戶房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口與父母(法定監護人)的完全產權住房一致的原則確定學區(房戶截止時間為2025年4月30日前)。
②有戶無房。適齡兒童、少年出生戶籍登記就隨父母(法定監護人)一方在祖父母(外祖父母)處,且在市區范圍內無私有住房,按戶口所在地確定學區。
③有房無戶。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監護人)有完全產權住房,但戶籍未遷入的,按房產登記時間順序依次錄取。
④集體戶、投靠戶和掛靠戶。適齡兒童、少年及父母(法定監護人)戶籍在集體戶、遷移投靠到直系親屬名下或掛靠在非直系親屬名下的,且在市區范圍內無私有住房。
⑤無房無戶。適齡兒童、少年或父母(法定監護人)持有有效期內婺城公安分局簽發或備案的浙江省居住證或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婺城區連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滿6個月的。
對于未能進入申請學校,在區屬其他學校還有空余學額的前提下,符合規定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局根據批次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額的學校。公辦學校在有空余學位的前提下,積極推行“長幼隨學”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解決有兄(姐)在該校就讀的二孩、三孩入讀。普通義務教育段學校不招收各類特長生。2021年1月1日起新購買的私有住房,三年內只接受一戶家庭適齡子女在學區內義務教育段學校入學報名。
2.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錄取程序。第一批次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的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超過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第二批次補招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也須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為積極推行“長幼隨學”政策,允許家長申請雙胞胎、多胞胎捆綁進行隨機派位。學校實施電腦隨機派位后,因錄取學生自動放棄而產生的學位空額,允許一定時間內,在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已有兄(姐)在讀的二孩、三孩中進行補錄。
3.民辦學校報名錄取程序。民辦學校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民辦學校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的民辦學校,招生平臺核驗通過的報名人員全部參加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電腦隨機派位錄取須有公證機構參加,具體操作由民辦學校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畢業生在該校連續就讀年限3年以上(含3年)的,可以直升。其小學報名人數少于初中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剩余學額面向轄地統一招錄;其小學報名人數多于初中招生計劃數的,也須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4.其他情況報名錄取程序。在民辦學校已報名但未錄取的兒童、少年,根據本人意愿可以繼續參加未招滿的民辦學校報名,也可以進入公辦學校報名。民辦學校補報人數超過補招計劃的,也須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在公辦學校報名后根據公辦學校已錄取的實際情況統籌安排。
三、部分學校招生與辦學說明
1.原金華市第十六中學與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實行單法人融合型教育集團辦學,命名為: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新獅校區,學區不變。實行兩個校區一個法人,一套班子,一套編制,一個財務,一套考核辦法,職稱評聘統一設崗,統一管理。
2.金華市新世紀學校初中部納入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教育集團,與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新獅校區合并辦學,師資學籍等統一管理,辦學地址為:浙師大婺州外國語學校新獅校區(原金華市第十六中學)。
3.為滿足新城區發展需要,華電小學變更為華電實驗學校(九年一貫制),增設初中部,今年開始招生。該校初中部與婺城中學實行融合型教育集團辦學。
4.原婺城區尚雅實驗學校小學、初中和原婺城區求是學校小學暫停招收新生。
四、妥善落實有關適齡兒童少年入學
列入政策性安排入學對象,須根據區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出臺的相關政策,經有關主管部門和區教育局審核研究同意后,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1.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及其他各類優撫對象子女入學。按《金華市教育局 金華軍分區政治工作處 金華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金市教基〔2019〕25號)等教育優待政策予以落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37號)妥善安排。
2.港澳同胞、臺灣同胞、華僑華人子女入學。按《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華僑華人子女回國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教基〔2010〕150號)、《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臺胞子女就讀中小學和幼兒園工作的若干意見》(浙教基〔2011〕35號)等政策,享受與本地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同等待遇,在監護人戶籍所在地和實際居住地學校就近入學。
3.人才子女入學。按《關于深化實施“雙龍計劃”加快打造浙江中西部人才高地的若干意見》(金人社發〔2024〕3號)等政策分層次分梯度予以落實;根據《浙江省道德模范關愛禮遇實施辦法(試行)》,道德模范子女參照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政策就近就便安排入(轉)學,其他人才子女根據《婺城區企業人才子女入學暫行辦法》(金婺人社〔2019〕45號)等政策予以落實。
4.隨遷子女入學。各學校要按照“兩為主”要求(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保障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享有公平、同等的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2025年,為持有居住證的農民工隨遷子女100%提供義務教育公辦學位。對于生源非常充足的城鎮公辦學校,可按照基準班額(小學45人/班,初中50人/班)核定招生計劃,保障隨遷子女有更多機會進公辦學校入學;非起始年級要通過滿額等途徑適當增加學位,分梯度公平、有序吸納符合本校該年級轉學條件的隨遷子女從本地民辦學校等轉學到公辦學校就讀。
5.特殊兒童少年入學。要教育動員殘疾兒童、少年的父母(法定監護人)送其子女到相應的學校入學。適齡的視障兒童到省盲人學校(招生聯系電話:0571-63461643)報名入學,適齡的聽障、智障兒童到金華市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聯系電話:89139502,89139501)報名入學。適齡的輕度殘障兒童、少年可到本區學校隨班就讀,適齡的重度殘障兒童少年由所在學區學校送教上門。
五、工作要求
(一)規范學籍管理。學校應嚴格執行區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情況與規范辦學考核掛鉤。學校要均衡編班,均衡配置校內資源。嚴禁以任何名義設立重點班、快慢班、實驗班等。核定計劃數已滿的學校,不得再接納轉學對象。嚴禁借轉學名義變相掐尖招生,對學校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登記學籍,一律不予辦理學籍遷移。嚴格執行浙江省學籍遷移規定,在起始年級第一學期原則上不得轉學。
(二)推進“陽光分班”。學校要根據文件要求,建立起學校均衡編班長效機制,實現義務教育“零擇班”,確保生源分配均衡、師資配置均衡,維護教育公平,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三)做好“控輟保學”。學校要持續開展常態化“控輟保學”工作,健全工作責任體系,杜絕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而造成輟學。嚴厲查處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
(四)規范收費行為。義務教育公辦中小學實行免費教育。嚴禁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不符合國家、省規定的費用,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民辦中小學應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收費,并要求在招生簡章中公示收費標準,招生簡章要經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公布。
(五)加強校際間溝通。各校要顧全大局,加強合作,多提供服務,不設置門檻,避免招生工作中的推諉、扯皮和無序競爭。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將符合義務教育入學條件的兒童、少年拒之門外,對于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要及時進行疏導,切實加以解決,樹立學校良好的社會形象。
為方便家長了解今年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招生相關文件及信息均會及時在婺城教育公眾號公布,同時公布各學校的報名咨詢電話(見附件2)。婺城區教育局義務教育招生咨詢電話:82319204(教育科);舉報投訴電話:82338354(黨辦)。
(六)嚴格執紀問責。各校要暢通招生入學咨詢和舉報渠道,主動接受家長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和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理,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規范平穩有序進行。
(七)推進區域教育優質均衡。學校要深入推進城鄉教育共同體建設和初中學校補短提升工程,通過“線上”、線下等幫扶有效措施加快優質教育資源向相對薄弱學校和農村學校輻射,持續促進教師交流,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為更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享有公平優質的基礎教育創造條件。要向學生及家長廣泛宣傳中考招生政策的改革變化,尤其是要宣傳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名額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主要依據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政策。
希望每一位孩子都能順利進入心儀的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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