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市人民法院全力執行一起合同糾紛案。
在這起合同糾紛中,被告楊某某、朱某某以及第三人盧某某經判決,要求限期內返還原告楚雄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判決生效后,由于第三人盧某某拒不配合返還該房屋,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多次以張貼騰房公告、電話告知、短信通知等方式,督促盧某某主動搬離房屋,并明確告知其拒不執行將承擔的法律后果。
“這房屋我使用七八年了,租金也正常繳納,如今合同尚未到期,我不同意搬離。”盧某某對法院生效判決、騰房公告等法律文書置若罔聞,拒不配合騰房。
第一次上門做工作,面對情緒激動、拒絕搬離的盧某某,執行干警并未簡單采取強制措施,而是安撫其情緒,解讀法律依據,耐心勸導其主動履行騰退義務。商鋪租金的損失和商品積存的壓力,讓盧某某一時難以接受搬離房屋的事實,并聲稱不愿騰房,騰退工作陷入僵局。
了解到盧某某的實際困難,執行干警在嚴正釋明拒執的法律后果,發放風險提示告知書的同時,繼續登門與其溝通交流,耐心傾聽訴求,疏解抵觸情緒,幫助其分析利弊,尋求妥善的救濟途徑。
在執行干警的努力與耐心協調下,盧某某既感受到法律的威嚴,又體會到善意文明執法的溫暖,最終主動搬離涉案房屋。
隨后,申請執行人楚雄市某房地產公司向法院贈送錦旗,以表達對執行工作的高度認可與感謝。
法官表示,善意執法絕非對法律的讓步,而是在堅守法律尊嚴的同時,充分體察當事人實際情況,兼顧其合法權益。
記者 閔以榮 通訊員 倪曉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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