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食品的時候
大家往往依據
外包裝標注的生產日期
來判斷食品新鮮度
和可食用期限
近日
市民李先生給記者反映
5月14日
他在永寧縣楊和鎮
上海百聯超市
購買了單價為4元/袋的
“即可達”品牌的鵪鶉蛋
而這個產品的外包裝信息
讓他對質量有了很大的疑慮
“在食用前,我按習慣查看日期。用紫光燈照射后發現,在明顯標注的2024年10月10日噴碼日期左上方空白區域,還隱藏著2023年4月10日的日期。而該鵪鶉蛋保質期為12個月。這意味著,按隱藏日期計算,產品已過期1年1個月。”李先生表示,自己在兩天內分批次,共購買了36份鵪鶉蛋,隨后找到超市,協商賠償事宜。
“超市負責人稱,會積極聯系供貨商處理,但后續協商并不順利。”李先生告訴記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我要求按1單價款的十倍(不足1000元按1000元起)賠償,36單共計36000元,并希望行政部門對商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記者與求助人李先生
來到上寧縣楊和鎮
上海百聯超市
了解情況
“之前,我們對此問題并不知情。日常經營中,超市對進貨商品會索證索票,也會檢查入庫商品,但是過程中沒有使用紫光燈等特殊工具。李先生反映的這個問題,如果不用特殊工具,肉眼是看不出來的。”該店店長李素梅表示,“已與廠家溝通,但廠家不接受李先生的賠償訴求。”
目前,該超市涉事鵪鶉蛋已全部下架。“我們對其它門店都進行了整體排查。我們另一家分店的同款鵪鶉蛋也已下架。”店長李素梅說道。
隨后,記者聯系到鵪鶉蛋的供貨商銀川潤通達貿易有限公司負責人。“李先生反映情況后,我也問了廠家。廠家回復是為節約耗材,提前制作好包裝且打好日期。因銷量等因素,后一批產品使用舊包裝時,涂改了原生產日期,并標注新日期。”對方表示,對于這個情況,她也問了市監管部門,“市監管部門明確此做法違法。針對這個事情,廠家也接受一定的處罰。李先生買了36單的鵪鶉蛋,現在要求廠家支付36000元賠償。我覺得他這種行為不叫打假,叫‘訛錢’。”
通過李先生提供的電話,記者聯系到河南省武陟即可達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相關人員,對方表示需調查情況,未給出明確答復。此后,記者多次撥打該電話,均未能接通。
面對各方說法不一的情況,記者與李先生前往永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楊和市場監督管理所反映問題。該所副所長張俊表示,會立刻安排執法人員前往超市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判斷是銷售商家還是生產廠家私自篡改日期,再決定是否立案或處罰。“若確定生產廠家存在問題,會向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移交線索。同時,會盡力協調李先生的合理訴求。若協調不成,建議李先生向法院起訴。”
為進一步明確此次糾紛中的法律問題,記者與李先生來到寧夏言成律師事務所咨詢。律師鹿璐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買賣合同的相對性,李先生從超市購買商品,超市作為出售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即便超市稱問題出自生產商,也不能擺脫責任。承擔責任后,超市可向生產者或經銷商追償。
“食品外包裝二次使用,篡改日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屬于隱瞞、欺詐行為。不過,李先生‘知假買假’的行為,可能影響其消費者身份認定。司法實踐中,對此存在不同觀點,且其在短時間內36次下單索賠的情況,在法律適用上也存在爭議。”律師鹿璐表示。
目前
該事件仍在
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在此
提醒廣大食品生產企業
務必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規范生產加工過程
杜絕虛假標注生產日期
等違法違規行為
同時
也呼吁消費者和社會各界
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
若發現類似問題
可及時撥打
12315投訴舉報電話
記者:劉懿薰 郭振
編輯:詹家樂
審核:申亮
監制:孫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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