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書法創作過程中, 書寫失誤主要表現為以下三種類型:
其一為錯字現象,即字形書寫錯誤;
其二為落字現象,指文字遺漏;
其三為文字順序顛倒現象。
這些失誤的處理方式因時、因地、因人而異,體現了古代書家獨特的糾錯智慧。
一、錯字
書寫時錯字的情況古今皆有,且最為常見,因此處理方式種類也最為繁多。主要有:
(一)涂抹雌黃、鉛黃等顏料后重寫。
古代有一種名為“雌黃”的礦物,成分與雄黃類似。在中國古代,雌黃經常用來修改錯字。沈括在《夢溪筆談》中記載:“館閣新書凈本有誤書處,以雌黃涂之……唯雌黃一漫則滅,仍久而不脫。古人謂之鉛黃,蓋用之有素矣。”從這段記載可以看出,雌黃在修改錯字時是比較好用的,只涂一遍就能蓋住錯字,而且保持的時間很長,不易脫落。
有一個成語叫“信口雌黃”,形容人隨口胡說八道,這一成語的來源就與雌黃的這個用途有關。
(二)直接覆蓋錯字重寫。
由于雌黃和鉛黃不易得,且古人書寫載體差異巨大,更為簡便的修改方式被更多人接受并應用。面對書寫中的錯字,直接覆蓋錯字重寫是最直接的處理方式。此類修改,正字用墨往往較錯字濃重。
(三)直接將正字縮小一號寫在錯字右側或寫在正文最后。
為了不破壞作品的整體氣息,修改時力圖整潔而舍棄任何涂改及加點,僅在錯字旁補寫了小一號的正字。將正字縮小一號寫在正文最后多用在明顯錯誤處。
(四)標記錯字(畫塊面、圈、豎線涂抹)后將正字寫在后面或側邊(主要在右側)。
古人寫字,從右往左,豎式而就,此種補正習慣是古人書寫習慣的一個反映。涂抹方式有三種,分別為畫塊面、圈、豎線。 但當面對大段文字需要刪減時,更為簡便的處理方式是畫“X”號。
畫塊面
畫圈
畫豎線
(五)在錯字右邊打點( 打一點、兩點、三點、四點等)后將正字寫在其后或右側。
打一點
要特別注意有些字的異體字形態右側常有一點,這個點不能視為刪除點。如果書者用筆肆意,任性而為,很容易造成誤讀,對此種情況讀者須聯系上下文確定。現羅列一些此類常見字:土、者、華、解、拜、升、神、氏、民、友。
打兩點
打三點
習書者常知“之”字草書與三點豎連很相似,因此遇到字右側有相連三點時,要注意區分錯字替換成“之”字與此處補上落字“之”的兩種情況。
打四點
打十點
(六)在錯字右邊以小字符寫“卜”字作刪除符號。米芾使用頻率較高。《 戲成詩帖 》《苕溪詩帖》等帖中都有此用法。
對于古人錯字的處理方式還需注意三點。首先要區別單字錯誤與連續多字錯誤兩種情況所優先應用處理方式。就目前所見,單字錯誤的情況上述所有處理方式都適用。如果是連續多字(包含及超過四字)錯誤的情況,以畫塊面、圈、豎線涂抹錯字后將正字寫在后面或右側的處理方式為首選。
在錯字右邊打點( 打一點、兩點、三點、四點、十點)后將正字寫在其后或右側的方式中打三點又是最常見的處理方式,如孫過庭《書譜》。
另外,對于有輔助符號的修改方式(畫塊面、圈、豎線,打一點、兩點、三點、四點、十點,寫“卜” 字),訂正文字內容與正文不易混亂,不影響讀者獲取準確信息,所以所見訂正文字字號大小有與原文同大或小一號甚至大一號的情況。但當正字直接書寫在須修改處右側(可能包含左側)或原文最后時,常見古人縮小一號書寫,應是與正文作區別,免于混淆的緣故。
最后,上述談到的打四點、十點與寫“卜”字的修改方式,筆者限于資料并未找到將正字寫于右側的示例。期待資料完整再補充。
二、落字
書寫落字,常常見于書者書寫過快或對內容不熟悉的情況。對此,古人有以下三點常見處理方式。
(一)直接將落掉的字補寫在上下字之間的空隙處右側,是針對落字失誤最簡易的處理方式。多見于掉字字數較少的情況。
在清人信札中常見某字右側空隙處添補有長句,容易誤為是此前后字之間的遺漏句。其實,此情況也許是書者為解釋此句事情而加的一個補充說明。清人王芑孫《致云舫札》中描述了一段居喪時期穿戴方面的禮儀:“百日脫孝之后,不過照常居憂服色,其拜客見人,則加紅纓帽,不戴頂,墨布靴,此亦大概皆然,不必立異。”他在“常”字右側就加了“布褐氊裘皆可”之句,此是對“不過照常居憂服色”之句的一個補充。
(二)在兩字中間打一點后,再在點右側補寫落字,所補字數要比上一種方法的承載容量更大。蓋因為有輔助符號點的存在,指向性可得到極大加強。 就字數而言,一二字可。 如空間允許,十數字亦可。
有時,書者也會在落字處打點后將補字寫在正文末尾。如羅坤跋祝允明《東坡游記》將“宋仲溫”之“溫”遺漏后就是如此補漏。宋仲溫即宋克。
須注意在實際書寫過程及閱讀古代文獻時,打一點補寫落字方法很容易混淆為修改錯字方法中的在錯字右邊打一點再在點右側寫正字的方法。
(三)畫線補漏字在右側,適用范圍也很廣,實可視作在打一點補寫落字方法的衍生。
三、顛倒
詞句顛倒,在詞語方面出現概率比較多。有時,為了文章的邏輯性,書者調整前后句也會應用顛倒符號。(關于顛倒符號的來源,可參見譚步云先生《出土文獻所見古漢語標點符號探討》、張涌泉先生《古代寫本鉤乙號研究》。)
具體來說常見使用方法分為以下三種:1.在顛倒字間隙右側寫“乙”字;2.在顛倒字間隙右側打“√”符;3.在顛倒字、句間隙穿插畫“乙”字形符。
(一)在顛倒字間隙右側寫“乙”字。
蘇、黃、米三人都見有使用。在帖中,“乙”字字號都較其他字小得多。上文講到落字情況時,古人有在兩字之間的右側直接添補落字的方式。因此在面對兩字之間右側有“乙”字的情況,要確定其真實含義。
(二)在顛倒字間隙右側打“√”符。
(三)在顛倒字、句間隙穿插畫“乙”字形符。
此方式在王鐸詩稿中很常見。
在自然書寫時,有時會遇到多項問題交疊出現的情況。如康有為《詩集自序文稿》中就出現了兩個長句同時遭遇顛倒及落字的情況。面對此失誤,康有為是在使用“乙”字形符的基礎上,再在兩句結尾處各自添補落字。
上面所講所有顛倒示例,都為前后相接字、句。有一種顛倒情況較為獨特——原本字、句順序“ABC”誤寫成“CBA”,修改只須調動“C”“A”的順序。這一書寫失誤處理方式被保留在一封手箋中。《花箋染翰——清與民國著名學人書札集錦》一書存錄的晚清外交家許景澄致其表弟信,原本應為“十四十五”之句誤寫為“十五十四”。面對此失誤許景澄并未整個調整“十五”“十四”順序,而是用“3”字符單獨調整“五”“四”二字。本文將“3”字符調整顛倒方式歸為“乙”字形符之衍生一類。
除此以外,實則還有一種總的補救方式——落款處說明。只要文字表達準確清晰,即為解決失誤問題。現舉一例。面對落字問題,清劉墉就于落款處書“云下脫一色字”來說明失誤,從而最大程度上保留了整紙的“光潔可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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