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公布《關于三橋街辦陜西正義酒店用品管理有限公司“7?13”一般觸電亡人事故調查報告的公示》。
公示全文如下——
關于三橋街辦陜西正義酒店用品管理有限公司“7?13”一般觸電亡人事故調查報告的公示
2024年7月13日下午15時許,位于三橋街辦阿房一路海倫春天小區西側的高壓落地項目,一名施工人員在地面拖拉拆除電纜時意外觸電,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故調查組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的原則,通過現場勘查、技術分析、查閱資料、詢問有關單位和人員,查明了事發的經過、原因及直接經濟損失情況,認定了事故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單位、人員的處理建議,并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的突出問題,提出了防范措施及整改建議。
調查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由于施工人員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且未能及時發現作業現場存在的風險點,違規冒險進行導線拖拽作業,導致無電的高壓導線與低壓線路摩擦發生的觸電亡人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況
(一)事故發生單位情況
1.陜西展雄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展雄建設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15MA6TNBFF8F,地址:陜西省西安市臨潼區北田鎮尖角村第二組。法定代表人:王某,注冊資本:壹仟貳佰萬元人民幣,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7日。經營范圍: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建筑機電安裝工程、送變電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勞務分包等,營業期限:長期。該公司為本次事故架空導線拆除回收工程的施工總包單位,且該企業無電力施工相關資質。
2.陜西正義酒店用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正義酒店公司),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00058699403X5,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灃東新城阿房二路以南2號。法定代表人:曹某晟,注冊資本:貳仟萬元人民幣,成立日期:2012年01月16日,經營范圍:普物業管理、商業綜合體管理服務、以自有資金從事投資活動、住房租賃、土地使用權租賃、非居住房地產租賃、柜臺、攤位出租、園區管理服務、針紡織品銷售、面料紡織加工、酒店管理等,營業期限:長期。該公司是本次事故架空導線拆除回收工程的發包單位。
3.陜西誠摯能源科技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誠摯充電站),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610138MA6WP44MXW,地址:陜西省西安市灃東新城阿房一路21號,法定代表人:楊某華,注冊資本:伍拾萬元人民幣,成立日期:2019年04月19日,經營范圍:汽車充電樁的建設及運營管理、售電業務、充電站的建設及運營、汽車充電服務、智能充電樁及管理系統的研發銷售、安裝、汽車租賃;汽車技術咨詢與服務等。該公司的充電站為事故發生所在地。
(二)高壓線路情況
陜西正義酒店用品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2條10kV專線是195陜十I線和182陜十Ⅱ,均由灃東新城110kV阿房變電站出線,運行維護及資產由正義酒店公司管理。其中195陜十I線為高壓10千伏,線路總長4公里左右,地埋3.5公里,架空0.5公里(共豎12根電桿),自阿房變電站向北經紅光公園→阿房一路立交→百花四村→規劃路梧桐年華南門→架空線→正義酒店公司配電室;182陜十Ⅱ線為高壓10千伏,線路總長3公里左右,地埋2公里,架空1公里(共豎15根電桿),自阿房變電站向北經紅光公園→架空線(2桿)→老年公寓→阿房一路規劃學校→架空線(7桿)→學校北圍墻向東→誠摯充電站、南何村(6桿)→配電室。
(二)現場勘查情況
(1)發生事故的為182陜十Ⅱ專線經阿房一路規劃學校北圍墻向東誠摯充電站內的架空電桿與南何村架空電桿段的線路落地施工。該處施工是從南何村架空電桿由東向西進行高壓線路落地,7月13日上午8時許展雄建設公司施工人員對182陜十Ⅱ專線斷路器進行分閘操作,并進行驗電和懸掛接地線,確認182陜十Ⅱ專線高壓線路已斷電。
(2)誠摯充電站北側中心處有一根182陜十Ⅱ專線的電桿,該電桿東側50米左右為南何村電桿,此處電桿之間線路正下方有臨時活動板房3間,房屋間隔處有低壓線穿插。
(3)展雄建設公司施工人員楊某鋒、楊超某持有電工特種作業證和高處作業證,死亡人員雷某無電工特種作業證。
(三)事故發生經過
2024年7月13日展雄公司對182陜十Ⅱ專線(10kV)進行導線拆除施工,當日上午9時40分,公司法人王某和電工楊超某先對皂河邊線桿上斷路器進行分閘斷電,并在采取了驗電、短接、接地等措施后開始施工。王某帶領楊超某、楊某、屈某負責誠摯充電站東側兩根線桿的斷線工作,楊某鋒和雷某負責在誠摯充電站內對周圍群眾進行安全疏導和防護工作。11時06分,施工人員楊超某剪斷誠摯充電站東墻外線桿一邊相(南側第二根)導線,利用繩索將該導線吊落到充電站北側臨時板房房頂。11時16分,地勤人員雷某(未穿絕緣鞋)在充電站一側拽收該導線,在持續拽收過程中,高壓導線(已斷電)將臨時板房中間的低壓電線護套線絕緣外皮磨破,導致鋁線芯(相線)裸露與高壓線接觸導電,致使拖拽該高壓導線的工人雷某觸電倒地,其他施工人員見狀立即戴絕緣手套將雷某與帶電導線拔離,11時18分施工人員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就醫,經搶救無效死亡。
(四)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本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雷某,男,28歲,商洛市山陽縣人,事故當日被展雄建設公司雇用為臨時勞務工人。據統計,本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約為120萬元(不含事故處罰)。
二、現場應急處置和評估
(一)現場救援及應急處置情況
觸電事故發生后,楊某鋒立即用令克棒將被導電的高壓線挑開,確認安全后現場對雷某做心肺復蘇,工人屈某撥打了120急救電話,楊超某趕到現場后用高壓測電筆測試高壓線,電線未帶高壓電。120急救人員到達后王某和楊某鋒將傷者送往西安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進行救治,后經搶救無效死亡。施工現場楊超某立即對線路和周邊環境進行排查,發現剪斷的高壓線架在活動板房間隙的低壓電線上,便找來活動板房的管理人員切斷電源,并對破損的低壓線進行絕緣處理。
新區應急管理局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組織灃東新城和三橋街辦等相關部門人員趕到事故單位進行現場處置,安排三橋街辦指導正義酒店公司妥善處理善后事宜,責令涉事單位停產停工,并要求展雄建設公司立即對高壓線路和周邊環境進行隱患排查,相關行業部門進行監督指導。
(二)事故應急處置評估
此次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科學、有序,未發生次生災害;事故報告及時、客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整體輿情平穩,未引發群體性社會事件,社會秩序穩定。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這是一起由于施工人員未穿戴絕緣防護用品,未認真勘查作業環境,在拖拽無電的高壓導線時與板房間隙的低壓線路摩擦導致高壓導線帶電,致一人觸電死亡。
(二)間接原因
1.展雄建設公司未取得電力施工資質,違法承攬相關工程,未給作業人員配備絕緣防護用品,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未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認真對作業環境進行勘查,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2.正義酒店公司未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相關資質,將電力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合同中未明確發包方的安全管理職責,作業現場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也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之一。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查
經公安部門現場勘查和詢問,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
四、對有關責任人員和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建議作出行政處罰的個人
1.王某,男,系展雄建設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取得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資格證,無電力施工相關資質違法承攬正義酒店公司架空導線拆除回收工程,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組織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未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此次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2.楊超某,男,系展雄建設公司現場負責人,負責現場作業人員的招募和具體分工,未給作業人員配備絕緣防護用品,未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未按規定對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未認真勘查作業現場環境,對本次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3.曹某晟,男,系正義酒店公司法定代表人,未能認真履行職責,未及時發現公司將架空導線拆除回收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公司未配備具有相應資質的安全管理人員,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
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4.李某武,男,系正義酒店公司總經理,未能認真履行職責,未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未審核施工單位的施工資質,未及時組織人員督促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5.梁某華,男,系正義酒店公司副總經理,架空導線拆除回收項目甲方負責人,未能認真履行職責,未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相關資質,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主要管理責任。
由新區應急管理局按照《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六條的相關規定,對其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三)建議作出行政處罰的企業(單位)
1.展雄建設公司未取得電力施工資質,違法承攬相關工程,未給作業人員配備絕緣防護用品,未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未按規定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未認真對作業環境進行勘查,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二十八條、第四十五條、第八十一條的相關規定,由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第十四條第二項的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2.正義酒店公司未嚴格審查施工單位的相關資質,將電力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施工合同中未明確發包方的安全管理職責,作業現場未安排安全管理人員進行監督檢查,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責任。
該公司的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的相關規定,由新區應急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的有關規定,對該公司作出相應的行政處罰。
五、相關監管部門情況
(一)相關監管部門履職情況
1.西咸新區三橋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三橋街辦),作為屬地管理部門,對轄區生產經營單位底數較清,各類臺賬健全,能夠迅速準確的傳達新區各相關部門文件精神,并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落實,能夠持續做好轄區企業安全生產相關檢查工作。但是業務科室在檢查過程中存在檢查不細致、不全面的問題,對一些專業性的法律法規不了解,下一步還需加強學習。
(二)相關監管部門及個人存在問題和處理意見
1.三橋街辦安全生產和消防辦公室副科長張某黨,具體負責轄區企業日常安全生產和消防檢查工作,在日常檢查中不全面、不細致,未及時發現企業將電力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施工單位的違法行為。
責成張某黨向三橋街辦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2.三橋街辦安全生產和消防辦公室科長暢某江,全面負責轄區企業安全生產和消防工作,未能嚴格履行職責,未能及時發現和糾正科室人員對企業檢查不全面、不細致的問題。
責成暢某江向三橋街辦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3.三橋街辦未能認真履行職責,對轄區企業安全檢查不細致、不全面,未能緊抓業務科室的檢查能力,未能及時發現將電力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施工單位的違法行為。
責成上林街辦向新區安委辦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六、事故主要教訓
(一)生產經營單位對國家建設領域法律法規學習不全面,企業主要負責人不能認真履行職責,未能嚴格查驗施工單位的相關資質,企業也未配備具有安全管理資格的人員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查檢查,導致企業存在安全漏洞和風險不能自查自知。
(二)施工單位法律意識淡薄,在自知無相關施工資質的情況下,仍然違法承接施工項目,且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均未取得安全管理資格證書,企業管理混亂,安全投入不足,對臨聘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形同虛設,以致作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施工安全得不到保證。
七、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展雄建設公司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完善相關施工資質,樹立底線思維,增強紅線意識,建立長效安全管理機制,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加強危險作業現場監督管理,強化員工崗前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切實提高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確保生產安全。
(二)正義酒店公司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強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審查施工單位和人員的相關資質,確保施工安全。配備具有相應安全管理能力和資格的人員對企業進行安全隱患檢查,及時發現并消除安全隱患,確保企業安全平穩發展。
(三)三橋街辦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充分認識本轄區安全生產嚴峻形勢,扎實開展重大安全隱患專項整治活動,強化檢查人員的業務水平,加強日常檢查力度,加強對轄區隱蔽區域的檢查排查,確保轄區內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四)新區各級發改商務部門要加強對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指導,要嚴格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總體要求,強化批發、電力領域的安全監管;新區安委辦要督促相關行業部門認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確保本行業本領域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發布機構:陜西省西咸新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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