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16時30分許。
江西,景德鎮珠山區某小區發生一起刑事案件,造成一人(邵某某,女,48歲)當場死亡。
根據警方的通報,死者邵某某就是景德鎮知名企業家邵慧琴,而且有著諸多光鮮的身份:
江西省女企業家協會理事
江西省巾幗建功標兵
江西省女企業協會“杰出創業女性”
景德鎮市三八紅旗手
春蕾計劃傳播大使
景德鎮市第十四屆政協委員
景德鎮市第十四屆婦女代表
景德鎮市女企業家協會常務副會長
景德鎮市女企業家商會常務副會長
景德鎮市都昌商會常務副會長/婦委會主任
但是,很可惜的是如此光鮮的背后,掩蓋的是一副丑陋的面容。
根據網上資料顯示,嫌疑人馬某某曾在邵慧琴經營的艾灸館工作,是他公司的司機。因為工作,導致腿部受傷,植入鋼釘,行動不便且半年無法工作。
按常規認知,因公受傷,賠償人家理所當然,何況是三八紅旗手這樣的“品行端正”的女企業家。
但是,可笑的是,就是這樣一個冠冕堂皇的人,居然連法院的判決都不執行。
嫌疑人馬某某要求邵慧琴賠償5萬元誤工費等費用,但是,邵慧琴只愿支付3萬元,雙方協商未果。
無賴之下,馬某某只能起訴。
一審判決:法院一審判決邵慧琴賠償馬某某誤工費等共計14萬元。
二審維持原判:邵慧琴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但二審法院維持了原判。
盡管法院判決邵慧琴需賠償14萬元,邵慧琴拒不執行判決。此外,邵慧琴還多次出言侮辱馬某某,如:
“法院判了又怎樣?有本事讓法警來抓我”
“瘸子訛錢”、“我老公來收拾你”等。
最后,嫌疑人馬某某在景德鎮珠山區某小區內,持刀將邵慧琴殺害,從現場視頻看到,馬某為解氣,在砍死邵慧琴之后,還多次用刀砍其轎車。
可見,嫌疑人馬某內心是多么的憤怒和無助。
有專業法律人員表示,當法律成為紙上的權利,砍刀就成了絕望的平等當法律保護不了我的時候,那很抱歉,也代表保護不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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