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到來氣溫升高
市民聚餐飲酒娛樂活動增多
為防范酒醉駕引發交通事故
永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隊
施重拳、零容忍
持續開展“酒醉駕”等
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
并針對夏季酒駕醉駕規律特點
強化警力部署、科學勤務安排
在全市范圍設置多處查糾點
“午間+夜間”
“流動巡查+定點檢查”相結合
切實形成“白+黑”
嚴管、嚴查、嚴處高壓態勢
及時消除酒醉駕肇事風險
守護群眾出行安全!
可是仍有部分駕駛人
在推杯換盞之余
心存僥幸,酒后駕車上路
將交通安全視為兒戲
5月份醉駕前五名人員
NO 1 王某
2025年5月17日16時40分許,犯罪嫌疑人王某飲酒后駕駛豫NC6R**號小型轎車,行駛至永城市侯嶺街道辦市政花園小區北門路段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將其帶至永煤醫院抽取血樣。后經安徽至正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血樣,乙醇含量為329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
NO 2 閆某文
2025年5月3日0時20分許,犯罪嫌疑人閆某文飲酒后駕駛豫NG65**號小型越野客車,沿永城市東城區中原路由北向南行駛至與東方大道交叉口北20米處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隨將其帶至永煤集團總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至正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閆某文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281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NO 3 郭某顏
2025年5月2日23時許,犯罪嫌疑人郭某顏飲酒后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在永城市陳集鎮花園路由西向東行駛至衛生院東路段時,被執勤民警查獲,隨將其帶至永城市東城區人民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至正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郭某顏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280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NO 4 丁某軍
2025年5月3日20時16分許,犯罪嫌疑人丁某軍飲酒后駕駛豫A30G**號小型轎車,沿永城市淮海大道由西向東行駛至高速口西50米處時,被執勤民警當場查獲,經呼吸式酒精檢測儀檢測其體內酒精含量為200mg/100mL,涉嫌醉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將其帶至永城市人民醫院抽取血樣,后經安徽至正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血樣中乙醇含量為232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
NO 5 朱某朋
2025年5月16日21時25分左右,犯罪嫌疑人朱某朋在無有效機動車駕駛證的情況下,飲酒后駕駛豫N662**號小型轎車,沿永城市東城區永興街由東向西行駛至與民生路交叉口向東100米處時,被執勤民警查獲,隨將其帶至永煤集團總醫院采取血樣。后經安徽至正司法鑒定中心檢測其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227mg/100mL,系醉酒后駕駛機動車,其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
拒絕酒駕,方能“久駕”
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請廣大司機切勿心存僥幸
繃緊酒后禁駕這根弦
切莫因一時貪杯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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