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滁州聯合調查組再次發布通報,通報了對鳳陽鼓樓樓宇部分瓦片脫落一事的最新處置情況。
3人被處理,一人停職,兩人免職!這次通報主要是對三名相關人員的處罰情況!聯合調查組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鳳陽分管副縣長進行停職檢查處理,同時對鳳陽文旅局長、鳳陽大明旅游發展集團董事長兩人進行免職處理。
據公開資料可知,鳳陽分管文旅工作的副縣長是張艷,四天前,張艷參加了一場公開會議。鳳陽文旅現任局長是盧德永,此前曾就鳳陽鼓樓樓宇部分瓦片脫落一事進行了回應。鳳陽大明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現任董事長為汪園穎,總經理也是汪園穎。
鳳陽鼓樓瓦片脫落這件事不能僅僅以停職、免職幾個人就結束了,應該繼續深入調查,查清楚修繕公司有沒有資質?招標時和驗收時企業負責人與分管負責人有沒有經濟上的往來?同時也應該查清楚平時有沒有認真檢查、維護樓宇部分,對于相關人員的處理不能僅僅停留在免職層面,更應該采取降級等更深入的處理!
其實,也有不少網友建議,這件事不光應該由現任的分管領導和文旅局長負責,建設鳳陽鼓樓樓宇部分以及修繕鳳陽鼓樓時的分管領導等人都應該對此事負責。
我想鳳陽鼓樓樓宇部分建設時的分管領導想必如今已經退休多年,并且時隔三十年,也不便追究其責任,但是前年招標、去年修繕時的分管領導一定要對此事負責,不能前人留下的問題由現在的人來填,當然現人肯定也是有疏忽的責任,應該負有次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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