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徐亮的評論,我覺得有道理,孩子受傷了不想再走這條路了,沒問題,只要你白紙黑字的承諾不再參加任何職業比賽,不加入任何職業球隊從事足球業務,換句話說,不靠足球吃飯就可以走,不能我花錢費力培養你,你轉身去別人家賺錢去了,這不是義務教育。
大家現在知道董路的不容易了吧,除了白培養孩子不求回報,還會得罪同行的,遭遇詆毀和各方面施壓也很正常,能堅持到現在真的特別不容易,但是單從這件事支持徐亮的說法。
首先青訓是免費的,盈利靠的就是孩子長大以后踢出來了,被俱樂部看上了,那個孩子的媽媽開始說的孩子傷病不想讓孩子踢球了,學校壓根沒為難她好吧,直接讓他們走了,但是她不同意,要孩子自由身證明,學校會同意嗎?很明顯就是有其他青訓看上這孩子了,不想掏錢能行嗎?
真是不想踢球的話還有啥討論的,但凡家長不要證明蓋章簽字大家都支持她,這個證明除了影響孩子去職業隊踢球沒有其他任何影響。
首先,別人不是要賠償,是小球員在他們這免費培訓了一年,現在想轉去其他俱樂部,這十八萬是買他的自由球員身份,不是要他賠償,他不想踢完全可以走,不會要他一分錢,但是想拿身份去其他俱樂部踢球,那肯定要把這一年在俱樂部吃的用的給補回來,才會給你自由身份,你才能去其他俱樂部,不然別人為什么免費培養你。
理解免費培訓角度不一樣,第一種是俱樂部認可你的天賦,免費培養你,但你轉投別的俱樂部必須付轉會費或者培訓費,第二種是你自掏腰包培訓,想去別的俱樂部都隨意去,第三種校園青訓足球,免費并不限制你去哪個俱樂部,但這種需要國家撥款或者足協撥款才能維系。
中國足球職業化不職業,按理來說一個孩子如果進入職業隊,這個職業隊是應該對培養這個孩子的青年隊少年隊補償也好獎勵也好, 是應該有一筆錢的,培養這個孩子的教練都應該有一筆錢,但大多數都沒拿到過,如果這個孩子成就更高,在轉會過程中都有那么一點點的抽成,分給當初培養這個孩子的青訓隊和教練。
歐洲成熟的青訓體系就是這樣的,希望廣大不了解內情的網友不要被假象迷惑,不是簡單的在網絡上賣慘博同情就可以占據道德高點,她一定是找到了肯出高價的下家了,這沒有啥不正常,按照規則辦事,既不想出錢還想白嫖,想多了,一句話,這位家長是在壞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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