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終于解決了,我們總算能卸下包袱接著干了。”三起涉及四家企業的合同糾紛執行案件,在近日得以圓滿執結,河南省洛陽市伊川縣人民法院法官的努力和敬業贏得了各方的一致好評,申請企業代表特送來錦旗表示感謝。
三公司分別為洛陽某科技有限公司建造全鋼結構廠房、進行裝飾裝修等。后因該科技有限公司資金周轉不善,未及時向該三公司支付相關款項共計130萬余元,后各方對簿公堂。經法院判決生效、執行立案后,該案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執行法官通過深入走訪,溝通聯系,發現被執行企業并沒有躲避履行或規避執行的主觀惡意,確實是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出現一定問題,無法履行還款義務,該企業負責人在溝通中態度良好,表示愿意將未建造完成的半成品鋼結構廠房用來抵債。
經過線上線下調查,該被執行企業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團隊依法對該廠房進行查封、評估,進行司法拍賣。考慮到該廠房目前還拖欠租金,后續肯定會產生糾紛,且為半成品,需進行再建,會大大影響拍賣成交率,導致戰線較長,既不利于申請企業勝訴權益及時兌現,還可能對各方企業持續經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于是,執行法官立即聯系當地鎮政府,出面組織召開溝通協調會,和有意向購買房產的相關企業、被拖欠租金的村民、當事人企業面對面溝通協調,釋法明理,講清風險,并一一提出解決方案。這期間,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法官不斷完善處置方案,并聯合當地鎮政府反復進行溝通釋法。經過近5個月的不懈努力,廠房最終成功拍賣,各方利益得以兼顧,三起涉企案件也順利執行完畢,達到了多贏的最佳執行效果。
在該案具體執行中,執行法官堅持善意文明執行,巧用“府院聯動”機制,積極推進執行進程,讓廠房順利拍賣變現,切實打通執行“中梗阻”。對于申請企業來說,切實維護了他們的合法權益,能夠更好地投入生產經營;對于被執行企業來說,有助于盡快償還債務,減少負擔和法律風險;對于買受方來說,解決了后顧之憂,有利于“大展拳腳”,同時也促進了資源的合理配置。(張鼎銘 朱丙琦)
【編輯 瀅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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