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執利劍
為切實兌現當事人勝訴權益,彭州法院持續加大“預罰款、預拘留、預失信、預移送追究拒執罪”適用力度。近日,通過向被執行人發送“預拘留”通知的方式,讓“失蹤”的被執行人“火速現身”并履行部分金錢給付義務。申請人王某向法官送來一面寫著“執行為民彰法情 公正廉明暖人心”的錦旗,對法院積極履職、執法為民表示感謝。
案情回顧
今年3月,申請人王某因買賣合同糾紛申請執行李某8萬余元,但被執行人李某一直處于“失聯”狀態,我院向其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發送委托調查函,請求當地法院協助調查被執行人財產情況,同時電話聯系其親屬,并向被執行人發出“預拘留”等通知。在得知拒不執行行為可能承擔的法律后果后,李某的家屬主動聯系執行干警,表示愿意配合執行。結合被執行人投資失敗且無穩定收入等實際情況,我院組織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李某的家屬當即湊款代為履行5萬余元,并承諾剩余款項分期履行。
供稿:楊 洋
編輯:袁 僑
一審:王月詩
二審:賴雪焱
三審:王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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