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時報
近期,“保本微利”的配售型保障房再次成為市場焦點,多個城市相繼傳來配售型保障房的最新進展。5月28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網(wǎng)站發(fā)布了《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
具體來看,《深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共5章37條,明確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請條件、配售方式及流程、封閉管理、使用監(jiān)管等內容。《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規(guī)劃建設管理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共8章46條,涵蓋規(guī)劃計劃、建設籌集、建設項目管理等內容。
據(jù)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住房保障體系中的一種住房類型,是指按照有關政策規(guī)劃建設,限定戶型面積、銷售價格、使用和處分權利等,實施封閉管理,面向符合條件的住房困難工薪群體配售的住房。
具體來看,申請購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滿足深圳戶口、在本市無自有住房(3年內未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申請人在深繳納社保滿5年(具備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的,在深繳納社保滿3年)等條件。
對于價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配售價格按照覆蓋項目劃撥土地成本、建安成本、適度合理利潤以及相關稅費等原則,適當考慮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狀況、住房供需關系、工薪群體支付能力等因素綜合確定。具體項目的配售價格在項目配售通告中載明。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實施嚴格封閉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變更為商品住房。購房人需退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簽訂買賣合同滿3年后可以向住房主管部門申請在信息平臺進行封閉流轉,面向符合條件的對象轉讓,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門可以通過制定參考價格上限等方式規(guī)范轉讓行為。
業(yè)內人士指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最大優(yōu)勢之一是價格,這對于深圳很多新市民來說具有極大的吸引力。廣東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表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如果要發(fā)揚其價格低的優(yōu)勢,抑制其流轉和折舊上的劣勢,關鍵在于相關部門能不能在城市中心區(qū)加大該類產品的土地供應以及優(yōu)質配套設施的供應,也就是能不能把配售房打造為“好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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