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網友發文稱,在電商平臺熱銷、由范丞丞代言的洗發水“彈動”品牌網絡旗艦店上展示的“8+MINUTES”字樣,涉嫌抄襲模仿新西蘭品牌“8+Minute”的商標。
記者調查發現,國家知識產權局已撤銷“彈動”品牌關聯公司注冊的多個商標,廣東省佛山市禪城區法院也認定,其存在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但“彈動”品牌多個旗艦店的宣傳銷售中仍在使用相關字樣。
對此,“彈動”品牌微博認證的主體公司廣州聞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回應上游新聞記者稱,目前已經使用全新商標,但舊標識的商標注冊流程完全合法,當前爭議實為個別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誤導公眾,試圖通過輿論手段干擾市場公平競爭。
“彈動”京東旗艦店仍在使用“8+MINUTES”字樣。網店截圖
明星代言品牌被曝涉嫌商標侵權
近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發文稱,范丞丞代言的“彈動”品牌或涉嫌商標侵權。“彈動”品牌的網絡旗艦店網頁上有顯著的“8+MINUTES”字樣,涉嫌故意抄襲模仿新西蘭品牌商標“8+Minute”。該文章還稱,此前,“彈動”品牌關聯公司廣州如霜化妝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州如霜”)搶注注冊的多個商標已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撤銷。
記者注意到,“8+Minute”為杰瑪玫瑰護膚品有限公司的商標。今年3月到4月,國家知識產權局連續發出多份商標無效宣告請求裁定書,裁定廣州如霜注冊的“8+MINUTES&RANAVAT”“8+minutes”“8+minute”商標無效。多份裁定書均指出,這些爭議商標“已構成《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所指的‘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注冊’之情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三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定,我局裁定如下: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
另外,杰瑪玫瑰護膚品有限公司方面發現,如霜公司在委托廣東一家傳媒公司通過網絡直播帶貨的方式銷售洗發水產品時,在解說過程中展示的圖片上是自己的商品以及品牌宣傳大使形象,屬于使用別人的商品宣傳素材宣傳自家商品,遂將廣州如霜公司告上法庭。
今年3月24日,廣東佛山禪城區法院判處廣州如霜賠償原告杰瑪玫瑰護膚品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共40000元。判決書稱,廣州如霜公司有攀附原告品牌的故意,從而不正當搶奪了他人市場交易機會,構成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霜公司應督促其銷售商下架侵權宣傳素材。”
被侵權方:裁定無效的商標仍在使用
“國家知識產權局已撤銷‘彈動’品牌關聯公司注冊的‘8+minutes’等商標,佛山法院也認定該公司有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并判賠償,但如今‘彈動’品牌在多個網絡平臺網店的宣傳銷售中仍使用相關字樣。”5月28日,新西蘭8分鐘(8+Minute)品牌負責人方女士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們在2023年發現了廣州如霜搶注商標及做虛假宣傳的情況,隨后便開展了漫長的維權之路。
“這次國家知識產權局為什么裁定爭議商標無效呢?就是因為對方存在抄襲和冒用的故意。”方女士稱,“我們在佛山的法院提起了訴訟,法院已經判定對方冒充我們,并且判定罰款。”她說,未來將繼續抗爭到底。
28日下午,記者看到,“彈動”品牌在多個網店仍在使用“8+MINUTES”字樣。以京東為例,“彈動旗艦店”的證照信息顯示,企業名稱為廣州如霜化妝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為劉某某。在該網店的推薦界面,產品介紹幾乎均以“彈動8+MINUTES”開頭。記者點開該店熱銷第一名的洗發水發現,該洗發水在顯著位置有代言人范丞丞的頭像,在洗發水外包裝上有醒目的“8+MINUTES”字樣。
佛山禪城區法院民事判決書。 判決書截圖
“彈動”品牌方:對惡意詆毀行為已報警
“國家知識產權局都判定了你們商標無效,為啥還在宣傳使用呢?”記者以消費者身份私信該店客服,客服回應稱:“這邊暫時不清楚。”該客服表示,店鋪的產品保證是正品。
記者多次致電廣州如霜,但電話無人接聽。記者查詢發現,“彈動”品牌的官方微博認證主體為廣州聞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信息顯示,其法定代表人邱某某曾是廣州如霜的監事,2025年5月22日邱某某不再擔任廣州如霜的監事。
5月28日,記者聯系上廣州聞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品牌中心負責人魏先生表示:“我們是一個完全品牌化發展的合規合法的新銳品牌,對方不管是從品牌力、產品力和市場影響力都不能與我們相提并論。對于這樣的惡意拉踩和抹黑,我們覺得特別的低級,我們真的不想在對方花太多的時間和精力。我們也希望對方能注重一下自己的產品升級,口碑和消費者用戶體驗,不要把精力放在這種惡意拉踩上。”
魏先生稱:“‘彈動’品牌自2024年8月起,因行業趨勢及消費者需求,進行全新的品牌定位,已陸續進行品牌形象升級,所有官方渠道及新品均使用全新注冊商標‘彈動’,并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局核準(注冊證號:第40792213號2019-09-03申請,2020/4/21核準注冊)。
事實上,舊標識的商標注冊流程完全合法。我們也注意到,當前爭議實為個別企業利用信息不對稱誤導公眾,試圖通過輿論手段干擾市場公平競爭。‘彈動’品牌始終秉持‘研發先行,法律護航’的發展原則。對于惡意詆毀、不正當競爭等行為,我們已全面取證并依法向公安機關報案,將通過法律手段堅決維護品牌權益,助力營造公平、健康的新國貨發展環境。”
律師:商標被撤銷后不應再使用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注冊商標被撤銷導致商標權消滅,自撤銷公告之日起,該注冊商標不再受法律保護,其商標專用權即不存在。因此,“彈動”品牌在 “8+MINUTES&RANAVAT”“8+minutes”“8+minute”等商標被撤銷后,不應再使用這些商標。
根據《商標法》規定,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杰瑪玫瑰護膚品有限公司的商標是“8+Minute”,“彈動”品牌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8+minute”字樣,易使消費者產生混淆,符合該條規定的商標侵權情形。即使商標已被撤銷,如果能證明“彈動”品牌是惡意搶注或使用,原商標權人仍可要求其承擔賠償等責任。
另外,佛山禪城區法院已認定彈動品牌存在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如果其虛假宣傳行為給新西蘭杰瑪玫瑰護膚品有限公司或其他經營者造成損害,應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賠償數額按照原告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彈動”品牌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賠償數額還應包括杰瑪玫瑰護膚品有限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同時,監管部門可責令“彈動”品牌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除罰款外,還可吊銷營業執照。(上游新聞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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