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桂平蒙圩駕駛理論考場和平南駕駛理論考場通過驗收的公告
根據交警總隊下發的《關于進一步規范管理機動車駕駛人駕駛理論考場的通知》,要求加快傳統計算機理論考臺退出,推進駕駛理論考場使用無盤模式考臺升級改造。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桂平蒙圩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和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平南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升級改建已完成。根據有關工作要求,我支隊組織人員分別對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桂平蒙圩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和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平南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進行驗收,現將驗收相關信息公告如下:
一、考場基本情況
(一)考場名稱: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
建設性質:改建
經營單位: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考場地點:貴港市港北區大圩鎮原大圩高中校園內
(二)考場名稱: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桂平蒙圩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
建設性質:改建
經營單位: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考場地點:桂平市蒙圩鎮龍門工業園區中心大道西段(西往東200米處)
(三)考場名稱: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平南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
建設性質:改建
經營單位: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考場地點:貴港市平南縣工業園內(東路至北路路段)
二、驗收情況
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桂平蒙圩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和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平南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3個考試場地、考臺配備、設施設備、音視頻監控等符合公安部發布的《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及其設施設置規范》(GA1029-2022)、《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監管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A1027-2017)、《機動車駕駛人考場使用驗收規范》(GA1030-2017)和《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關標準的規定,相關文件資料齊全,驗收結論為合格。
下一步,擬向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申請對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桂平蒙圩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和貴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平南機動車駕駛理論考場驗收情況進行復核并核發驗收結果通知書。如有公安民警輔警及子女、配偶違規開辦、參與或者以參股、投資等形式變相參與該機構經營,可向公安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反映。
特此公告
貴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25年5月29日
圖文:車管所
采編: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劉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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