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城市頭條案# #北京高院# #冤案申訴#
今日,原告城市頭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市頭條”)通過網絡媒體實名舉報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北京高院”)在(2025)京行終3286號商標申請駁回復審行政糾紛案二審中的審判問題。
城市頭條公司指出,審判長陳曦、審判員崔樹磊(承辦人)、審判員姜琨琨在審理此案時,未充分考慮城市頭條公司提供的上萬頁關鍵證據,5月21日開庭,5月30日即宣判,包括使用證據、廣告宣傳、網站服務名稱備案許可及專用發票等,這些證據有每一頁都仔細閱讀分析、研判考慮、足以證明城市頭條商標的持續使用和市場影響力。然而,判決中卻未提及這些證據,也未說明是否采納,導致城市頭條的合法權益未能得到維護。
此外,案件中24個引證商標之間都存在近似因素,如引證商標三“城市地產”、十六“城市美工”、十七“新城市”、十九“城市測量師行”、二十“城市置業”等都被注冊為商標,請問一下商標三“城市地產”與引證商標二十“城市置業”不是同義詞,同一房產地行業通用詞語嗎?為何各自都準予注冊,法律依據是什么?這些引證商標除了“頭條”今日頭條公司在用以外,多數并未實際使用,法律是支持注冊不使用,還是支持使用才注冊?相比之下,城市頭條的訴爭商標在市場上已使用近10年,且提供了充分的使用證據,卻未得到北京高院的認可,一句話即給屏蔽,這違背了商標法的立法本意。
此次實名舉報是希望通過社會輿論的監督,促使北京高院重新審視此案,糾正審判過程中的不當之處,確保法律的公正和權威。同時,公司也呼吁全社會共同關注此案,為正義發聲,為企業的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此次實名舉報不僅是對北京高院審判過程的不滿,更是對城市頭條自身權益的堅決維護。我們期待北京高院能夠對此事進行認真調查,給出公正的處理結果,以維護法律的尊嚴和權威,保障企業的合法權益,讓正義得以伸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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