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財政局投訴處理決定書
一、項目編號:1410992025AGK00015
二、項目名稱:臨汾市博物館設備更新提升改造項目(二次)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南京維塔文化遺產保護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莊排路109號
被投訴人 1 :山西尚德信達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百匯郡邸1號樓1單元1002室
被投訴人 2 :臨汾市博物館
地址:山西省臨汾市堯都區劉村鎮濱河西路汾河公園九州廣場南端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對采購人就本項目的質疑回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1:①采購結果顯示我公司未通過符合性審查,理由為"審查說明:3.商務資信要求中恒溫恒濕機功耗要求8w/160w,投標文件中所投產品功耗45w/300w 3. 恒溫恒濕機功率8W/160W,投標文件45W/300W,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3. 技術偏離表中恒溫恒濕機功耗招標文件中為80/160w,響應文件為45/300w,不符合 3. 1.技術要求第一項恒溫恒濕機功耗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招標文件要求8w/160w,投標文件是45w/300w 3. 技術偏離表中第1項恒溫恒濕機功耗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招標文件技術要求為8W/160W,所投產品功率為45W/300W);" 我公司對該評審結果以及理由不滿意,我公司投標文件被視為未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而未通過符合性審查的理由不成立。評標委員會認定我公司不滿足符合性審查標準,屬于符合性審查認定錯誤。②招標代理答復稱招標文件明確規定恒溫恒濕機功率為8W/160W,故評標委員會一致認為我公司所供產品該參數不能做出實質性響應,此種情形屬于技術要求指向特定供應商、特定產品,以特定參數歧視潛在供應商。投訴事項2:質疑參與投標的其余四家供應商山西華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博奧時代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山西云域人工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辰涵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招投標過程中存在圍標、串標的情形。投訴事項3:質疑中標供應商山西辰涵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投產品恒溫恒濕機技術參數不能實質性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存在提供虛假參數謀求中標的情形。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我局受理后,查閱了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供應商產品第三方檢驗報告并經專家論證后,處理決定如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第三十二條第二款第(四)項之規定,認定投訴事項1第一條成立,鑒于本項目政府采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第二十九條第(一)項之規定,認定投訴事項1第二條不符合投訴條件。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認定投訴事項2,3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
臨汾市財政局
2025年4月7日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