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內招聘
2025年福州市永泰縣面向優秀村(社區)主干
招聘鄉鎮事業單位3人公告
01
招聘介紹
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心愛護基層干部的政策措施,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 <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關于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 》、《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榕政辦〔2021〕95號),參照《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關于印發 <進一步做好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 的通知》(閩委組通〔2017〕94號)、《中共福建省委組織部關于印發 <福建省2024年度從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實施方案> 的通知》(閩委組通﹝2023﹞53號)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工作需要,擬從我縣優秀村(社區)主干中招聘3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招聘對象
02
永泰縣范圍內現任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居(村)委會主任,以下簡稱“村(社區)主干”。
03
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符合條件的人員自行下載填寫《2025年永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優秀村(社區)主干報名表》(附件2),于2025年6月11日至6月13日18:00期間向所在鄉鎮(街道)黨(工)委提出報名申請,并提供身份證、學歷、任職文件(當選證書)、表彰或榮譽等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式三份)。
2.推薦。鄉鎮(街道)黨(工)委審核后,根據綜合表現,集體研究確定推薦報考對象。
3.筆試加分。對任職期間獲得地廳級、省部級、國家級表彰或被推選為設區市、省、全國的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根據《社區主干表彰或榮譽獎勵加分辦法》(詳見附件3)分別按4分、6分、10分標準,對筆試成績進行加分,村主干加分參照執行。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選為多層次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以最高層次的表彰或榮譽為準,不累計加分。獎勵證書及相關證件取得時間以報名第一天為截止日期。
4.審核。2025年6月16日前,鄉鎮(街道)黨(工)委將推薦的報考對象基本情況及加分情況,匯總至永泰縣人社局人力資源開發科(聯系方式:0591-24832425),并由縣委組織部、社會工作部、縣人社局對推薦報考對象的資格條件和加分情況進行審核,同時征求紀檢監察、法院、檢察、政法、應急等有關部門意見。審核合格人員的基本情況、表彰或榮譽獎勵加分在本縣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人選確定為報名人選。
5.準考證發放。通過資格審核的報名人選,由縣人社局發放準考證。
04
筆試內容
筆試試卷為《綜合基礎知識》,題型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
面試形式
05
(1)面試人選從筆試總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中,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的3倍確定面試人選(比例不足按實有人數確定)。若出現末位擬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并列的,則一起進入面試。
(2)面試前,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并將通過復審的面試人選信息在永泰縣人民政府網公示3天。
(3)報考者因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不通過或查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取消面試資格,所產生的面試人員空額從報考該崗位且筆試總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實際面試人數已達到招考名額1:3比例的,不再遞補)。若遞補名次有并列同分的,則同分人員均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將在面試前公示。
(4)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70分。
06
聘用
在聘用人選原任職村(社區)所屬鄉鎮編制空缺的情況下,按照原屬鄉鎮的事業單位進行定崗,若原屬鄉鎮已滿編,則由縣委縣政府結合工作需要統籌安排具體崗位。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在本縣需服務滿5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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