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崇州市鄉村振興人才認定證書》的各類人才
各位奮戰在崇州鄉村一線的“土專家”“田秀才”“農創客”“新農人”,屬于你們的“專屬獎勵”來啦!依據《崇州市激發鄉村振興人才活力推動城鄉融合發展的八條激勵措施》及相關申報細則,即日起崇州市鄉村振興人才績效獎勵申報工作正式啟動!
無論你是“特優人才”“高級人才”還是“骨干人才”,只要已取得《崇州市鄉村振興人才認定證書》,千萬別錯過這次申領機會!
下面,讓我們一起看看
績效獎勵有哪些申報要點!
01
申報時間及對象
即日起至2025年6月12日,持有《崇州市鄉村振興人才認定證書》的各類人才(特優/高級/骨干),均可向所屬鎮街/園區(原推薦單位)提出申請。
02
申報條件
1.持續在崇在崗要求:
認定后,持續在崇州市鄉村一線從事生產經營、技術服務、技能帶動、鄉村治理工作;或持續為崇州市鄉村發展提供技術指導、項目策劃、資源投入等服務。
2.社?;驈臉I證明要求(滿足其一):
(1)須在崇州市連續繳納社保,且申報時仍在正常繳納(需提供包含申報前12個月以上的記錄);
(2)“無固定用人單位”“已辦理退休手續不再繳納社保”“在崇州鄉村創業但不在崇州繳納社保”“進鄉村奉獻新村民”等四類人員,需提供由鎮(街道)或農業園區出具的《持續在崇從業/服務證明》(模板掃文末二維碼下載)。
03
獎勵標準
1.2024年6月認定的首批鄉村振興人才可同時申報第一期和第二期獎勵;2024年12月認定的第二批鄉村振興人才可申報第一期獎勵。
2.績效獎勵發放期間,如發生離崇、離世以及年度履職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停止發放績效獎勵。
04
申報所需資料
1.《崇州市鄉村振興人才績效獎勵申請表》(文末掃碼下載);
2.身份證、回鄉證、臺胞證、護照或居留證(外籍人士)等復印件;
3.所在單位的新版三證合一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崇州市鄉村振興人才認定證書復印件;
5.在崇繳納社保記錄(須包含申報時上溯12個月以上記錄),或《持續在崇從業證明》(從業證明僅限“無固定用人單位”“已辦理退休手續不再繳納社?!薄霸诔缰萼l村創業但不在崇州繳納社?!薄斑M鄉村奉獻新村民”提供)。
05
申報流程
您只需要填寫并向用人單位提交相關資料,用人單位出具意見并匯總所有申報資料后,交鎮(街道)或農業園區(無用人單位的直接交鎮街或園區)申報。
(請掃描下方二維碼下載申請表及《持續在崇從業證明》模板)
扎根鄉村,奉獻才智,崇州感謝有你!快來領取屬于你的那份榮譽與激勵!
附:咨詢及申報資料受理渠道
來源:崇州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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