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微微笑了
01.
李玫瑾有一位朋友,剛榮升為母親。
為了讓自己休息好,她一次性雇傭了2個月嫂。
聽到這個消息,李玫瑾追問原因。
朋友回答:“一個管白天,一個管晚上。”
對此,李玫瑾善意提醒:
“你能不能把晚上那個月嫂辭掉,讓孩子跟你一塊睡?”
朋友不解:“李老師,我就想睡個整宿覺啊!”
李玫瑾笑了笑,解釋:
“你錯了。睡覺時恰恰是人體排味最濃的時候,孩子晚上在你屋里睡,就可以記住你的氣味,以后就覺得和你親。”
在李玫瑾看來,她這位朋友將嬰兒完全交給別人喂養,是一種“得不償失”的行為。
“孩子吃奶時記住誰的氣味,誰就是他的依戀對象。懷孩子十個月,不如“耳鬢廝磨”地養他十個月。”
一言驚醒夢中人!
剛出生的孩子,對外界是沒有選擇能力的。
誰對他好,給他喂奶、撫觸、哄睡等,他就對誰親,跟誰建立依戀關系。
而建立依戀是有時間限制的,并不是你想建立隨時都可以,錯過了就難以彌補。
“依戀一般在半歲左右出現,一直持續到12歲。孩子年齡越小,依戀越強烈。”
在某種意義上,對孩子而言,“有奶便是娘”。
比如,上面請2個月嫂的媽媽,如果她出了月子后,也一直把孩子交給保姆帶。
那么很可能,她的孩子對保姆的感情,都要比對她的深得多得多。
盡管懷胎十月,親生母親的付出是值得尊重的。
但,比起血緣關系的牽絆,孩子對“母親”的情感認同和依戀,主要來源于出生后日復一日的親密照料和陪伴,而不是“懷胎十月”。
因此,想要孩子跟你親,請親自好好跟他“耳鬢廝磨”。
這是孩子建立安全感、信任感和情感依賴的關鍵過程,別忘了。
02.
那么,到底是生母重要,還是養母重要?
這個問題,見仁見智。
我們不要將“生”和“養”對立起來,勢要分個高低。
對絕大多數家庭來說,生和養本應是一體的。
而且,“生母”和“養母”為同一個人時,這對人類幼崽的身心健康成長最有利。
當然,現實很殘酷,不是你想親自耐心撫養就可以的。
很多時候,這是由經濟所決定的,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條件特別差或特別好的,多半交給他人代為撫養,前者沒錢孩子成留守兒童,后者錢太多了,月嫂保姆代勞。
有些家庭則相對幸運,大人能白天上班晚上帶娃,老人輔佐育兒和家務,唯一不足就是要有一定的智慧去處理隔代育兒矛盾以及權力斗爭帶來的家庭鬧劇。
沒有一種養育方式是完美的,只能說,看哪一種更適合我們自己。
我們總說,生而不養是一種罪過。
但其實,養而不用心,何嘗不是一種馴化和暴虐呢?
排除極個別毫無人性遺棄孩子的父母,絕大多數的父母都是“愛”孩子,盡管他們用一種錯誤的方式去愛。
許多父母誤以為“把孩子生下來”就是對孩子有恩,而“沒餓著孩子”便是盡責,卻不知:
養育孩子是要講究方法的,并不是只要保證孩子餓不死,坐等時間推移,熬到孩子18歲長大成人,一切就萬事大吉。
要知道,有時候,心理饑餓比身體饑餓更致命。養育孩子,要注重心理撫養,不然會容易鑄成大錯。
正如李玫瑾在《心理撫養》所說的那樣:
“心理撫養比物質撫養更重要,性格比能力更決定命運。”
李玫瑾告訴我們:
早年心理撫養的缺失,會形成人格的終身“漏洞”。當父母只關注吃飽穿暖,卻忽視情感回應、性格塑造,孩子進入青春期后易爆發對抗、抑郁或社交障礙,最終毀了這個家庭。
不要在孩子最需要你的時候,漠然缺席。
也不要成為那種不懂愛不懂養育的父母,給你們的親子關系帶來遺憾和傷痛。
作為父母親最痛的遺憾,難道不是:
你給了孩子珍貴的生命,卻從未真正走進過他的生命。
你為孩子安排好“衣食住行”,卻從未認真聽一聽他內心真正的渴望。
你為孩子付出了一切,卻從未意料到長大后他會對你如此冷漠,讓你心寒……
養孩子,最難的不是喂飽他的胃,而是安放好那顆小小的心。
多花一點時間學點育兒知識,用心去陪伴孩子成長,別讓你的愛,卡在了他心門之外。
李玫瑾教授的《心理撫養》,不是一本冷冰冰的育兒指南。她是一位研究人性、見過太多遺憾和眼淚的智者,把30年犯罪心理學積累的硬核洞察,揉碎了,掰開了,手把手教你怎么把愛,真正“養”進孩子的骨子里。
愿《心理撫養》+《幽微的人性》(全兩冊),就像一位懂你又懂孩子的老朋友,在你最迷茫的時候,遞過來一盞燈。
它照亮的不是完美的答案,而是那條通往孩子心底的、少些遺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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