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安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5年4月2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土〔2025〕646號文件批準我縣征收集體土地0.6255公頃,作為宜賓江安普照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相關規定,將四川省人民政府批準的宜賓江安普照110千伏輸變電工程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建設用地項目名稱
宜賓江安普照110千伏輸變電工程。
二、建設用地項目用途
宜賓江安普照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與范圍
(一)征收土地位置:四面山鎮普照社區普照組。
(二)征收土地范圍:宜賓江安普照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征收土地范圍。
四、被征地村(組)及面積
江安縣四面山鎮普照社區普照組0.6255公頃。
五、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按照《江安縣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江府函〔2023〕160號)規定標準執行。
(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川府函〔2024〕190號)和《宜賓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宜賓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2024年)〉的通知》(宜府發〔2024〕7號)規定的補償標準執行。
六、征收土地時間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被征收土地范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權利人持征地補償安置協議和其他經確認的合法證明材料,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辦理補償登記,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七、其他事項
(一)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農業人員安置辦法:采取貨幣安置和社會保險安置方式進行妥善安置。
(二)被征收土地范圍內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權利人對《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宜賓江安普照110千伏輸變電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川府土〔2025〕646號)有異議的,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有權機關提出行政復議或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特此公告
江安縣人民政府
2025年6月5日
來源:江安縣人民政府
溫馨提示:因微信改版,經常有讀者朋友錯過推送,先星標“微微宜賓”,再點個和“在看”就可及時接收最新最熱的推文。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