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四處抓蟑螂,不是因為特殊癖好,竟是為了吃霸王餐。其利用一些商家“珍視羽毛”“恐于聲名受損”的心理,屢屢實施敲詐行為,嚴重侵蝕了行業的健康肌體,最終難逃法網。近日,普陀警方成功偵破一起敲詐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5月25日21時許,普陀公安分局長壽路派出所接一男子宋某報警稱,其在轄區某餐飲店內就餐時吃出異物,與店家發生消費糾紛。
接報后,民警立即趕往現場。經詢問得知,宋某自稱在用餐時發現菜品內有一只死蟑螂,認為是店內衛生不達標導致,并要求賠償。餐飲店劉經理告訴民警,他在與宋某協商時,發現其態度極其強硬,且多次聲稱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之規定內“不足1千元按1千元賠償”等條款對其進行賠付,否則就在網上曝光他們。
令民警疑惑的是,普通消費者為何能對食品安全賠償標準如此熟悉,且宋某的說辭就像是有備而來。隨后,民警回看了宋某就餐時的全程公共視頻,發現其疑似存在故意向菜品內丟蟑螂的動作。面對民警的疑問,宋某眼神躲閃、含糊其辭,只是一再強調自己是受害者,應當獲得賠償。為查明真相,民警將雙方帶回“一站式”辦案中心作進一步調查。
最終,經審訊后宋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據其交代,不久前他曾在一家火鍋店用餐時吃出異物,獲得了店家十倍賠償,自認為找到“生財之道”的他便就此萌生歹念,先是在網上多次瀏覽“哪里容易抓到蟑螂”“飯店吃出蟑螂賠償標準”等有關信息,又多次前往地下浴場等地不擇手段地抓取蟑螂,在用餐時趁機丟入菜品中,并以“曝光店家”“向衛生局等部門舉報”等方式要挾店家對其進行十倍賠償。部分商家為了保護自己品牌聲譽,只得賠償了事。截至目前,宋某已用此手法先后在四家火鍋店內實施敲詐勒索,非法獲利2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普陀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原標題:《男子四處抓蟑螂只為吃霸王餐,多次敲詐勒索后被抓》
欄目編輯:顧瑩穎
來源:作者:新民晚報 解敏 通訊員 邵槿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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