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的所有犯罪行為都令人不齒,而在眾多罪行之中,最能引發公憤的莫過于性侵兒童。一個成年人在明知其行為將對孩子造成嚴重傷害的情況下,依然伸出罪惡之手,簡直喪失了作為人類的基本良知。
而在日本,性侵兒童案件也并不罕見。最近,一起駭人聽聞的案件再次引發了社會對這一問題的深切反思與憂慮。
5月22日,橫濱地方法院對一起令人震驚的性侵兒童案件進行了第二次公審。
34歲的被告山口綾太被控對一名8歲女童實施性暴力,這已經是他第二次因類似罪行站上法庭。根據法庭披露的細節,去年9月3日,山口在飲酒后性欲高漲,將放學回家的女童強行拖至空地,以“敢叫就殺了你”等言語威脅,隨后對其實施了包括用手指侵犯在內的性暴力行為。
一個才八歲的孩子,為何要承擔成人世界如此的不堪...
受害女童當天原本只是去為父親購買生日禮物,卻在回家途中遭遇這場惡夢。事后,她在自己就讀的小學前哭泣時被老師發現并報警,案件才得以曝光。
更令人憤怒的是,山口在2019年3月就曾因對小學女生實施強制猥褻而被判處2年4個月的有期徒刑,然而出獄后不到三年,他再次犯下幾乎相同的罪行。
在本次公審中,山口面對法官和檢察官的質詢時,將自己的犯罪行為歸咎于酒精和性沖動。他聲稱自己患有酒精依賴癥,酒后無法控制性欲,又因為沒錢去風俗店,所以才會選擇對兒童下手。
山口甚至直言不諱地表示,我喜歡年幼無知的小孩子,所以才會鎖定這樣的目標。而當辯護律師問他如何看待自己的行為時,他竟將這場給受害者帶來終身心理創傷的暴行輕描淡寫地稱為惡作劇...
山口還輕描淡寫地補充道:“如果我的孩子遭遇這種事,我也會感到痛苦。”
所以不是自己的孩子,就可以遭受這樣的“惡作劇”??
檢察官在法庭上嚴厲駁斥了山口的辯解,指出其犯罪動機純粹是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且具有極強的再犯風險。檢方強調,山口在出獄后并未真正改過自新,反而繼續以弱勢兒童為目標,行為極其惡劣,因此請求法院判處其7年有期徒刑。
但山口的辯護律師則提出希望法庭從寬處理。最終,山口在法庭上鞠躬道歉,稱自己給受害者和社會帶來了困擾。但這樣就可以平息民眾的憤怒了嗎?
顯然并不能。日本網友對此非常憤怒,有的認為對山口判得太輕,應該加重刑罰。
“對性犯罪的刑罰應該更嚴厲。
考慮到有許多受害者因案件性質而無法發聲,實際此類案件數量應該相當多。一提到是因為喝酒就知道這家伙根本沒有反省。
這就等于是說只要喝酒就會再犯。如果說沒錢去風俗店,那就別喝酒,好好工作存錢再去不就行了。上次都被抓了卻判得太輕,才導致這次再犯。
我認為所有參與審判的人都應該向受害者道歉。不僅是受害的孩子,她的家人也一定非常痛苦。”
“真的真的希望不要再把這種人放出來了。
這個女孩所受到的沖擊到底有多大,這個男人一輩子也無法理解。
身體上的傷也許可以痊愈,但心理的傷永遠無法恢復如初。
她可能再也無法獨自外出、無法出門、無法與學校或職場上的男性接觸,無法談戀愛、無法結婚。
如果不是這個男人實施了犯行,這些本來都可以正常做到的事,可能因為這所謂的一次惡作劇,她今后的人生將全部被剝奪。
他實在是太過輕視這一切了。至少,在這個女孩能夠正常生活之前,請將這個男人關起來。這應該是他最低限度的贖罪。”
還有一些日本網友分享了自己幼時遭遇類似性加害的經歷。
“小學一年級的放學路上,突然有人從背后捂住我的嘴,還摸了我的私處。犯人隨即逃之夭夭,驚恐萬分的我也狂奔回家。當時母親在家,我報警后被帶到警署,三名警察輪番詢問的細節即使過了數十年仍記憶猶新。后來學生時代和成年后遭遇的暴露狂、色狼等經歷,雖然每想起就惡心刻意不去回憶,但都深深刻在腦海里。這個孩子承受了何等劇烈的疼痛與恐懼,造成了多么深重的心理創傷,實在不難想象。即便過去多少年、幾十年,這些記憶都如影隨形。若犯人只需服刑數年就能重獲自由,相較受害者承受的痛苦與傷害,簡直如同未受懲罰。我認為針對兒童的犯罪——事實上所有性犯罪——都應加重刑罰。”
更多日本網友指出了這起案件的本質——日本將犯人的人權看得太重,根本沒有考慮過受害人的真實感受。如果不是山口初次犯案時責罰太輕,他又怎么會三年放出來后又繼續作案,還絲毫無反省之意?
“針對幼兒的性犯罪,幾乎可以說是一定會反復發生的。這次的犯行也是如此,他絕對還會再犯。說實話,像這樣的人本來就不應該被放回社會。正因為讓他們恢復了自由,才又有年幼的孩子成了犧牲品。
這種事情就真的無法解決嗎?如果你的孩子或孫子成了性犯罪的受害者,你會怎么做?
不僅限于這種犯罪,日本這個國家總是對加害者比對受害者更寬容。
不知道為什么,總有人一提到就說要優先考慮犯罪者的人權。
真是個荒唐的國家。”
“日本對于弱者所遭受的犯罪,其刑罰實在過于輕微。
尤其是針對毫無過錯的兒童所施加的性暴力或虐待,作案手法極其卑劣,但在法律上卻受到令人震驚的輕率對待。受害者心靈所承受的創傷將伴隨終生。明明大家都知道這一點,可判決卻總是參考過去的判例,判得很輕,讓加害者很快出獄,最終導致再犯。也就是說,這樣的判決本身就不合理。要防止再犯,除了通過法律修訂加重刑罰之外,做出判決的一方也必須更為慎重、嚴肅地從是否有可能再犯的角度出發,重新思考這樣的判決是否真正妥當。”
“在美國,一名父親將家中幼兒托付給好友看護,自己外出時,那名好友竟趁機脫掉孩子的尿布進行犯罪,結果被回來的父親當場發現。父親用抽屜的角擊打此人,導致對方眼球破裂和腦部受損,傷勢嚴重,但父親最終被判無罪。在韓國,一位妻子因為丈夫多次使高中女兒懷孕,憤而用刀將丈夫刺殺,結果也被判無罪。這兩起事件都有現場被抓住的前提條件,因此對于這些報復行為的正當性難以輕易下結論……而在日本,犯罪被告的人權受到保護,被害者家庭反而無法聽到真相,甚至連靠近都很難。
反正這些犯罪者大概也就是關個三年左右,出獄后接受一番妥善治療,又會被放回社會。”
事實上,在日本,性犯罪者的再犯率確實一直居高不下,尤其是針對兒童的性犯罪,往往具有極強的成癮性和重復性。
比如2016至2022年間發生的性侵案就顯示出了此類犯罪嫌疑人的重復犯罪率有多高。
一位名叫柳本智也的日本人針對小學生女童實施至少10起性侵犯罪并拍攝視頻。柳本專挑放學獨行女童,持美工刀威脅孩子,并長期在公寓蹲守。當被問及理由竟然是怕成年女性反抗報警而鎖定兒童...足以見出這種人有多卑劣。
盡管日本政府近年來加強了對性犯罪者的登記和監控,例如實施"性犯罪者名簿"制度,要求部分罪犯在出獄后向警方報備住址和行蹤,但像山口和柳本這樣的案例仍然表明,現有的法律措施可能還不足以真正阻止潛在的危險分子再次作案。
山口案件預計將于今年7月11日宣判最終結果,強烈希望日本法律不要再給他機會回歸社會,以防止更多的孩子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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