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曲文化以其獨特的魅力深深吸引著眾多觀眾。生旦凈末丑,各具特色;悠揚多變的唱腔,如詩如畫;美得不可方物的身姿,令人驚艷。戲曲不僅是全世界華人的驕傲,更已潛移默化中融入了我們的日常生活。而這一切,都體現在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常見詞語上。“叫板”“大拿”“大打出手”這些日常用語,竟然都源自戲曲文化。
中國戲曲特有的味道
很大程度上來源于板眼的處理
戲曲藝術中的“板”和“眼”是構成其音樂節奏體系的核心概念,它們共同形成了中國戲曲獨特的節拍和韻律系統,稱為板眼。
板原意指打拍子用的檀板(或鼓板),在節奏體系中它代表強拍(相當于西方音樂中的強拍或次強拍)。眼原意指鼓的中心點(敲擊時聲音最響),在節奏體系中,它代表弱拍或次強拍(相當于西方音樂中的弱拍)。
不同數量的“板”和“眼”按照特定規律組合,形成了戲曲中豐富多彩的板式,如一個四二拍(四分音符為一拍、一小節兩拍)的節奏,第一拍為“板”,第二拍則為“眼”,稱作“一板一眼”。它是所有板式的基礎形態,節奏強弱鮮明、穩重、規矩。后來用來比喻一個人的行為有條理、合規矩。
而如果一個人說話、做事雜亂無章,就用“沒板沒眼”來形容。但“沒板沒眼”在京劇里卻并非貶義,而是“散板”的特征,沒有固定、規整的板眼限制,節奏自由,完全根據唱詞內容和情感需要來伸縮處理,由演員和鼓師即興配合,具有很強的戲劇性和表現力。貌似沒規矩,但最不好唱,行內有“散板要準”的要求。
不同的板眼組合形成不同的“板式”,決定了唱腔的基本節奏形態、速度、情緒和表現功能。中國戲曲特有的韻律感和味道,很大程度上來源于板眼體系下對強弱、遲疾、頓挫的精妙處理,不同于西方音樂的機械節拍。
生活中,人們喜歡把向人發出挑戰稱為“叫板”,其實這個詞同樣來源于戲曲。
戲曲中的“叫板”指的是演員以一定的唱腔示意司鼓,下面的唱段是什么節奏的板式。叫板通常用在戲曲中的慢板、二六板、箭板、滾板等板式中,它的曲調以散板為主,為了能夠使表演更加藝術,演員在道白的最后一句上運用叫板的方法,或以語氣示意,或用動作唱腔示意,司鼓銅器便會轉奏出下一唱段的板式。就是因為這樣,人們才會將叫板引出下文、挑出新板式的意義引申為挑釁或挑戰。
生、旦、凈、丑
被喻為構成房屋的四梁四柱
在戲曲舞臺上,演員角色重量各有不同,由此產生了很多特有的稱呼。比如“大拿”指的是負責后臺管理的“文武總管”等人員。在演出過程中,這些管理人員擁有決策權,負責安排戲碼、分配演員等重要任務,因此被形象地稱為“大拿”。后來“大拿”一詞則用來形容在某方面擁有權威或掌控大權的人物。
“挑大梁”也是戲曲領域的專業術語,早先主要流行于江南京劇界。在戲曲行業中,戲班被形象地比作一座房屋,而生、旦、凈、丑等各行當的角色則分別喻為構成房屋的“四梁四柱”。其中,那些具備才能和號召力的主角,被贊譽為“大梁”。因此,“挑大梁”一詞便指在戲班中擔任主角,承擔重要職責,后來泛指承擔重要職責、起支柱作用的工作。與挑大梁類似的說法,還有我們經常說的“臺柱子”,都是來源于戲曲。
“上手”和“下手”在戲班里都是武行。所謂的上手,就是戲劇劇目中正面的群眾角色,通常都沒有姓名。而下手就是反過來,也是沒有姓名的群眾角色,但是通常是反方的。
在清代,梨園行有“七行七科”之分,除了生旦凈末丑以及武行之外,還有一個重要的行當叫作“流行(háng)”,也叫“龍套行”。所謂的“龍套”指的是戲曲表演的一種戲服。這種戲服上繡有龍紋,類似于龍袍一樣,并且為套頭裝,在戲曲中很是威武霸氣,不過穿上這種衣服的演員通常沒有臺詞,只是在臺上走走過場,因此得名“跑龍套”。龍套涵蓋了兵卒、夫役等諸多角色,不同于舞臺上的“零碎兒”,它一般都以整體出現,一般以四人為一堂,在舞臺上用一堂或兩堂龍套,以表示人員眾多。出場方式有很多種,有“一字出場”“二龍出水”“站門”“挖門”“八字”“會陣”等。
出手指的是兵器短暫脫離手掌的舞臺技巧
“粉墨登場”這個成語,原本指的是演員精心裝扮后登臺演戲的場景。后來,它的含義被引申為壞人或新上臺的政治人物登上政治舞臺,帶有貶義。此外,它還常被用來形容某人在某個場合擔任某一角色。
據傳,這個成語的出處與昆劇演員夏汝開有關。張岱在悼念夏汝開的誄文《祭義伶文》中寫道:“汝生前傅粉登場,努眼張舌,喜笑鬼諢,觀者絕倒,聽者噴飯。”這句話描繪了夏汝開在舞臺上的生動形象,后世便據此演變成了“粉墨登場”這個成語。
與之相關的還有“亮相”。亮相是戲曲表演中的一個特殊動作,主要角色在上場、下場,或者一段舞蹈動作結束后,會有一個短暫的停頓。亮相時的姿勢、表情、眼神等都需要經過精心設計,以符合角色的身份、性格和情感狀態。例如,京劇中的武生亮相往往伴隨著威武有力的動作和堅定的眼神,以表現出角色的英勇無畏;而旦角亮相則可能更注重柔美、端莊的姿態和細膩的表情變化,以展現出女性的溫婉賢淑。
生活中,我們常見到“打圓場”這一說法,意思是以特定的話語去緩和緊張氣氛、調節人際關系的一種語言行為,在日常生活中有著積極的意義。但戲曲中的“圓場”可不是這個意思。
在戲曲中,圓場是戲曲表演的動作形式,演員在舞臺上所走的路線呈圓形,周而復始,稱為圓場,分男、女兩種步法。圓場的速度多為由慢到快,因此又稱“跑圓場”。
很多人不知道,“大打出手”這個詞其實也是源于戲曲舞臺藝術的一個專用術語,即“打出手”。那么,什么是“出手”?什么又是“打出手”呢?
在戲曲舞臺上,角色有時會根據劇情的需要,將手中的刀槍劍戟、斧鉞鉤叉等兵器有意識地使之短暫脫離手掌,這種舞臺技術,就叫“出手”。角色通過一系列的“出手”舞臺動作,就能很好地展現了自身無比高超的武藝,同時也生動地刻畫了人物的內心活動。
“出手”是一個人站在舞臺上時的表演技巧,若是敵我雙方同時出現在舞臺上,那肯定是要打起來的,這就是“打出手”。
事實上,戲劇舞臺上的“打出手”,最初的設計,就是用于神仙鬼怪戲中的。據說清末時期,京劇《封神演義》上演的時候,為了表現小說中描寫的神怪交戰中各自祭起法寶,又相繼被對方破壞的斗法情形,京劇藝人便別出心裁,設計了這種把刀槍拋擲給對方,又被對方踢擋回來的“打出手”形式。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陳品
編輯/陳品
排版/王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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