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川法院洪山法庭聯合區、鎮、村三級婦聯組織成功調解一起涉及患病婦女權益保護的扶養費糾紛案件。
本案原告李女士身患疾病,退休金微薄,曾因扶養糾紛訴至法院。此前法院判決其丈夫張先生自2022年8月起每月支付李女士扶養費1000元,醫療費可另行主張。后因李女士病情加重、醫療費陡增,且雙方患病的孩子又不幸離世。李女士生活陷入困境,故訴請將扶養費增至每月4000元,并要求張先生支付其已自行墊付的醫療費3萬余元及后續醫療費用。張先生則認為,雙方感情早已破裂并長期分居,自己已持續承擔李女士的部分生活及醫療費用,且李女士還有失獨補助等其他收入來源,自己經濟能力有限,拒絕增加負擔。至此雙方分歧巨大,矛盾尖銳。
面對這一涉及重病婦女生存權益、失獨家庭情感創傷的復雜糾紛,承辦法官并未簡單下判,而是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原則,將實質性化解矛盾、修復家庭關系作為首要目標。在前期李女士曾向婦聯求助的基礎上,法院主動延伸服務,積極啟動多元解紛機制,與區、鎮、村三級婦聯組織緊密聯動。
調解過程中,承辦法官先后組織三次庭前調解,兩次開庭審理,并邀請三級婦聯委派的工作人員共同參與。法官與婦聯工作人員默契配合,采取“面對面”溝通協商與“背對背”釋法析情相結合的策略:先是引導雙方回顧共同經歷,特別是共同撫育患病孩子的艱辛,體諒彼此當前困境,喚醒夫妻情分與家庭責任意識。隨后清晰闡釋《民法典》夫妻扶養義務,明確張先生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引導李女士客觀看待張先生既往付出及自身收入。婦聯工作人員也發揮其貼近婦女的優勢,從關愛婦女權益、維護家庭和諧、倡導相互扶持的角度,對雙方進行耐心勸導和心理疏導,提供情感支持。
在法官的專業引導和婦聯組織的溫情助力下,經過多輪深入溝通,雙方當事人都深受觸動,對抗情緒逐漸消融。最終,雙方在相互體諒對方難處的基礎上達成一致調解協議。至此,這起困擾當事人多時的糾紛得以圓滿化解,瀕臨破裂的家庭關系出現轉機。
(供稿人:洪山法庭 趙曦)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