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城陽領秀珊瑚灣尚璟小區,物業交接風波持續發酵,兩年糾紛困擾上千戶業主。“三次業主大會、1200 多戶投票,到現在物業仍未有明確歸屬”,業主無奈地表示。更令人憂心的是,物業交接僵局導致小區公共設施維護停滯、環境衛生臟亂、安全隱患頻發,不僅嚴重影響居民日常生活,更讓整個小區管理陷入困境。
▲城陽領秀珊瑚灣尚璟
6月16日,城陽區在全市率先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城陽區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服務項目保障機制的通知》,旨在保障業主及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合法權益,確保物業服務交接工作平穩有序。
四類退出情形,界定適用范圍
《通知》提出了四種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情形,包括:(一)物業服務合同期內(含前期),由占建筑物總面積20%且總人數20%以上業主聯名提出或綜合評價60分以下(不含60分)等原因,經業主委員會(居委會)通過召開業主大會做出決定提前解約的;(二)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含前期),由占建筑物總面積20%且總人數20%以上業主聯名提出或綜合評價60分以下(不含60分)等原因,經業主委員會(居委會)通過召開業主大會做出決定終止合同的;(三)物業服務合同期內(含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因破產或公司注銷及其他原因,主動要求提前解約的;(四)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含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因破產或公司注銷及其他原因,主動要求解約或合同期滿后不同意續約的。
明確退出流程,劃清各方權責線
《通知》針對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期內(包含前期)和物業服務合同期滿(含前期)下的四種退出場景,分別制定了精細、規范的退出程序,將各個環節的操作標準、時間節點、責任主體一一明確。通過細化流程標準、壓實主體責任,推動物業服務交接全流程規范化運行,有效避免因程序混亂引發的管理真空和矛盾糾紛。
規范保障機制,嚴懲違規行為
《通知》要求,區城市管理發展中心承擔全區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服務項目交接工作的監督管理職責;各街道辦事處(高新便民服務中心)、社區居委會負責本轄區內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服務項目的組織指導工作;公安機關對原物業服務企業拒不退出物業管理區域的違法行為,須依法開展調查;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依法對新老物業交接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予以查處。同時,業主委員會(居委會)需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通過組織召開業主大會,依規作出解聘、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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