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縣官方發布了關于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療中心建設項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擬征收土地所在圖幅涉及H50G082030(具體范圍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為準),涉及東新街道大洲村農民集體。擬征收范圍詳見紅線圖。
補償標準: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全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贛府字〔2023〕23號)、《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施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事項的通知》(洪府辦字〔2023〕399號)文件的相關規定,本次征地補償標準:東新街道大洲村每畝70500元(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
安置對象:本次征收土地補償安置對象為東新街道大洲村農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
補償安置方式:采取貨幣補償安置、內部調劑土地承包經營權安置相結合的方式。一是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由被征地農戶自行安置;二是征地補償費用由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統籌分配,被征地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由屬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調劑安置。具體補償安置方式由屬地鄉鎮(街道辦、管理處,下稱“鄉鎮”)與屬地村委會、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被征地農戶協商確定。
社會保障方式:根據《南昌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 <南昌縣被征地農民參加養老保險實施辦法(修訂)> 的通知》(南政發〔2021〕8號)的規定,符合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條件的以村委會為單位統一辦理。
(二)村民住宅、地面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安置
根據南昌縣人民政府關于南昌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醫療中心建設項目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結果,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地面附著物及青苗補償安置。
經南昌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擬征收塔城鄉芳湖村、湖陂村、惱上村、青嵐村、秋溪村、塔城村范圍內的集體土地。
涉及H50H167067、H50H168067、H50H168068、H50H168069等4幅圖。
涉及塔城鄉芳湖村后坊組、七組、前坊組農民集體;塔城鄉湖陂村二組農民集體;塔城鄉惱上村四組、五組、惱上村農民集體;塔城鄉青嵐村一組、三組、六組、七組、八組、九組農民集體;塔城鄉秋溪村七組、八組、九組、十組、十一組農民集體;塔城鄉塔城村六組、七組、九組、十一組、十二組農民集體。具體位置及四至詳見擬征收土地紅線圖(附件)。(最終以土地現狀調查確認結果為準)
土地面積:約491.6544畝。(最終面積以批準面積為準)
本次擬征收土地目的為:屬于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需要用地的,用于公路用地建設。
如有意見或失實的歡迎聯系:18170092920(微信同號)
南昌買房賣房咨詢,掃碼加康師傅~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