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灣商業觀察》施子夫
近日,南京維立志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維立志博)再度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沖刺上市,聯席保薦人為摩根士丹利和中信證券。
2024年11月末,維立志博首度遞表港交所,其后失效未果。二度沖刺之下,公司的經營情況仍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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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商業化持續虧損超7億,百濟神州終止協議
招股書及天眼查顯示,維立志博成立于2012年,是一家臨床階段生物科技公司,專注于中國及全球腫瘤、自身免疫性疾病及其他重大疾病新療法的發現、開發及商業化。公司的管線包括14款候選藥物,其中6款已進入臨床階段,包括1款核心產品及3款主要產品。
招股書介紹,公司核心產品LBL-024已于2024年7月進入針對晚期肺外神經內分泌癌的單臂注冊臨床試驗,是全球達到注冊臨床試驗階段的首款4-1BB靶向候選藥物。截至最后可行日期,除化療外,全球范圍內尚無專門用于治療晚期肺外神經內分泌癌的獲批藥物。LBL-024作為一款處于注冊臨床試驗階段的4-1BB靶向候選藥物,旨在填補該重大治療缺口。
眾所周知,生物醫藥類企業往往研發周期漫長,前期投入較大,虧損不可避免。
維立志博僅在2023年實現收入886.5萬。2023年-2024年及2025年前三個月(報告期內),公司凈虧損分別為3.62億元、3.01億元和7536.7萬元,經調整凈虧損分別為2.27億元、2.03億元和6652.2萬元。
對于近900萬的收入,公司表示,該收入來自根據百濟神州(06160.HK)協議就公司所提供的橋接研究服務而自百濟神州收取的款項。公司現時并無產品獲準進行商業銷售,亦未自產品銷售產生任何收入。于往績記錄期間,尚未錄得盈利,并存在營運虧損,虧損主要由于股權回購義務的公允價值變動。
招股書顯示,LBL-007(LAG3單克隆抗體)是一種全人源IgG4單克隆抗體,靶向淋巴細胞激活基因3(LAG3),旨在治療鼻咽癌、非小細胞肺癌、結直腸癌、食管鱗狀細胞癌、頭頸部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瘤及其他實體瘤。
該產品即維立志博與百濟神州的合作產物。2021年12月,公司就于大中華區之外開發、生產及商業化LBL-007的獨家授權與百濟神州訂立授權及合作協議。其后,百濟神州一直進行多項全球試驗,以評估LBL-007聯合替雷利珠單抗及標準療法治療非小細胞肺癌、結直腸癌、頭頸部鱗狀細胞癌及食管鱗狀細胞癌的效果。
根據百濟神州提供的終止通知所指,該協議其后已于2025年5月18日終止。百濟神州并無披露亦無計劃披露終止協議的原因。于該終止后,維立志博已重新獲得開發、生產及商業化LBL007的全部全球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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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金流連年為負,短期償債壓力偏大
從開支來看,研發成本無疑是最大支出。報告期內,公司研發開支分別為2.31億元、1.86億元和5775.1萬元,分別占同期總經營開支的25.6%、24.2%和38.8%。同時,公司行政支出分別為3804.7萬元、8769.2萬元和1887.6萬元。
公司預期,至少未來幾年會產生合理開支及賬面營運虧損,原因為需要深入推進臨床前研究、繼續進行候選藥物臨床開發、就候選藥物尋求監管批準及制造候選藥物、推出日后獲批的藥物以及招募更多經營業務所需的人才。公司預期會產生與作為營運相關的成本。由于開發狀況、監管批準時間表以及管線產品商業化,預期財務表現在不同期間將有所波動。
維立志博認為,公司有充足的營運資金支付起最少未來12個月至少125%的成本,包括研發開支、行政開支、融資成本及其他經營成本。
不過,在現金流方面,公司實際情況也不太樂觀。
報告期內,經營活動所用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93億元、-1.19億元和-2636.5萬元;年╱期末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分別為2.48億元、3.73億元和4.31億元;流動負債總額分別為13.95億元、3.98億元和4.62億元。
顯然,一方面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即便有所好轉,但仍持續為負;另一方面公司流動負債高于賬面資金,也凸顯出公司短期償債壓力偏大。
針對此次上市募集資金用途,公司表示將主要用于核心產品LBL-024及其他候選藥物的臨床開發、商業化準備以及持續的研發投入。
然而,備受外界高度關注的是,維立志博在遞表前后出現了股東“快進快出”的情況。
招股書顯示,2024年11月22日C+輪融資時,安徽昆路以9000萬元的代價認繳維立志博450萬股股份,每股價格20元,但僅僅五天后11月27日,安徽昆路又將其中315萬股股份按原始成本價20元/股的價格分別轉讓給智享生物(蘇州)、漢康中小企、廈門濟世樂美、南京佳康瑞臻、成都懷格。
不僅如此,同樣在2024年11月末,維立志博Pre-A輪投資者的轉讓價也不太理想。南京凱泰、南京捷源、北京漢康分別將持有的187.5萬股、100萬股、93.75萬股股份轉出,轉讓價格分別為8元/股、16元/股、15.68元/股,均低于2017年Pre-A輪融資時16.15元/股的認購價格。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曾指出:“一方面,安徽昆路如果是作為一個‘中轉站’,在股權轉讓中扮演中介的角色,這可能涉及到復雜的資本運作或是為了滿足某些特定的財務或法律要求。另一方面,安徽昆路如果是提前離場,這可能是因為他們對公司的未來發展或IPO前景持有保留態度,或者他們已經實現了預期的投資回報,選擇在合適的時機退出??紤]到安徽昆路在獲得股權后僅5天就進行了轉讓,這種行為確實不常見,可能暗示著對公司短期內的信心不足或是其他戰略考量?!保ǜ蹫池斀洺銎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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