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嫌壟斷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仙琚制藥(002332.SZ)被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根據公司5月6日公告,被罰沒金額高達1.95億元,占其2024年營業收入和歸母凈利潤的4.88%、49.17%。津藥藥業(600488.SH)、聯環藥業(600513.SH)也因同樣原因被處罰,分別罰沒6919萬元、6104萬元。
2021年11月至2024年3月,正值新冠疫情高峰期,地塞米松作為危重癥患者的救命藥,市場需求激增。上述三家企業通過簽訂壟斷協議,統一控制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的供應和價格,形成價格同盟。將原料藥價格從0.35元/支哄抬至最高98.76元/支,漲幅接近282倍。
在新冠疫情期間,地塞米松磷酸鈉作為世衛組織推薦的“救命藥”,被這三家企業通過壟斷協議操縱價格,從0.35元/支哄抬至98.76元/支,漲幅高達282倍10。如此趁火打劫、發“國難財”的行為,已不僅是商業違規,更是對公眾健康和醫療公平的嚴重踐踏。面對這樣的黑心企業,罰款只是第一步,更應讓它們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以儆效尤。
地塞米松磷酸鈉是一種激素類抗炎藥,在新冠重癥救治中發揮關鍵作用。2020年,世衛組織曾明確推薦該藥物用于降低重癥患者死亡率7。然而,就在全球抗疫的關鍵時期,仙琚制藥、津藥藥業、聯環藥業卻暗中勾結,通過壟斷協議控制原料藥供應,人為制造市場短缺,最終將價格推高至近百元一支,遠超合理水平。
這種行為的惡劣程度,遠超一般的市場操縱。它直接導致一是醫院采購成本飆升,部分醫療機構被迫削減用藥量,影響患者救治;二是醫保基金額外負擔,最終由全體納稅人買單;三是中小企業被迫退出市場,因無法承受高價原料藥,行業競爭被嚴重破壞。
更諷刺的是,這三家企業中,津藥藥業已是四年內第四次因壟斷被罰,累計罰款超1億元,顯然,它們并未吸取教訓,反而變本加厲,在特殊時期牟取暴利。如此肆無忌憚,若不重罰,何以震懾后來者?
此次處罰中,仙琚制藥被罰1.95億元,相當于其2024年凈利潤的近一半;津藥藥業被罰6919萬元,聯環藥業被罰6104萬元47。表面看,金額不小,但對比它們的壟斷收益,是否真的足夠?
數據顯示,在壟斷期間,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價格從7800元/千克暴漲至45000元/千克,漲幅260%7。而下游制劑價格更是翻了數百倍,三家企業從中攫取的暴利遠超罰款數額。例如,仙琚制藥2023年銷售額達21.44億元,僅地塞米松相關產品就貢獻了25%-30%的營收10。顯然,罰款雖重,但未必能完全抵消它們的非法獲利。
其實僅靠罰款難以根治壟斷頑疾。真正有效的懲戒,應當包括行業禁入,對主要責任人實施市場禁入,禁止其繼續從事醫藥行業;刑事追責,若涉及惡意哄抬防疫物資價格,應追究刑責;強制分拆,對長期壟斷的企業,可考慮拆分其業務,打破市場控制力。
此次處罰標志著我國醫藥反壟斷進入“比例罰則”時代,即按企業銷售額的1%-10%罰款,而非固定金額1。這是一個進步,但還遠遠不夠。要徹底杜絕“救命藥”被壟斷的現象,還需更深層次的改革:
一是原料藥生產“去寡頭化”,目前,國內地塞米松磷酸鈉原料藥的主要生產商僅8家,其中仙琚制藥、津藥藥業、聯環藥業占據半壁江山7。這種高度集中的市場結構,極易形成價格聯盟。未來應鼓勵更多企業進入,或由國家主導建立原料藥儲備機制,防止少數企業操控市場。
二是 集采與反壟斷聯動,此次涉事企業中,津藥藥業因中標第九批國家集采,得以緩沖部分損失,而仙琚制藥因未中標,業績大幅下滑10。這說明,集采政策可有效削弱壟斷企業的定價權。未來應進一步擴大集采范圍,并優先采購非壟斷企業的產品,形成市場倒逼機制。
藥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它關乎生命健康。在疫情期間哄抬“救命藥”價格,無異于趁火打劫、謀財害命。此次監管部門重罰三家藥企,值得肯定,但還遠遠不夠。
真正的懲戒,不應止于罰款,而應讓壟斷者付出傾家蕩產的代價,該罰的罰、該抓的抓、該拆的拆,唯有如此,才能震懾后來者,還醫藥市場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確保患者不再為黑心企業的貪婪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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