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說明:
人們騎著早期的“自行車”出行。
劉皓然
近日,中國2025年青少年U系列場地自行車錦標賽舉行。如今,騎行成為年輕人喜愛的時尚運動與社交活動。在將其看作一種生活方式之前,自行車更多是一種交通工具。很多人難以想象,兩百多年前,剛剛誕生的“自行車”沒有腳踏板,完全依賴騎行者的雙腳“蹬地驅動”,被戲稱為“跑步機”。
據多家西方媒體報道,世界上第一輛“自行車”出現在德國,發明者是巴登大公國貴族卡爾·馮·德萊斯。1817年,德萊斯對原有的四輪車技術進行改良,制作出世界上第一輛兩輪并行、可操控方向、需要騎乘者“平衡驅動”的交通載具。
德萊斯研發“自行車”的初衷是為馬車尋找“平替”。1815年印尼坦博拉火山噴發令全球陷入氣候異常——大量火山灰遮住陽光,導致氣溫驟降,因此1816年史稱“無夏之年”,莊稼嚴重歉收,馬匹大量死亡。
與現代意義上的自行車相比,德萊斯的發明堪稱“簡陋”:這種載具沒有踏板,僅僅是在一套木質車架上裝上一對木輪,再配上一個簡易車把、一塊供人坐下的皮革軟墊。這臺“自行車”行進需要乘坐者用雙腳“蹬地驅動”,因此又被稱作“跑步機”。
雖然技術不成熟,但在當時“跑步機”已具備一定商業價值:1817年6月,德萊斯進行了一次“試駕”,騎行13公里只用了不到1小時,這個速度已經超過很多當時的馬車。1818年,德萊斯為他的“跑步機”成功申請專利。
“跑步機”問世后在英、法等西歐國家風靡一時。商業嗅覺靈敏的英國馬車制造商丹尼斯·約翰遜對德萊斯的原型車進行改良,并將改良后的車型命名為“輕便步行車”。通過高明的營銷手段,他將新品推廣到倫敦上流社會,為此還專門開辦了騎行學校。由于新品受到眾多尋求新鮮事物的貴族、無所事事的紈绔子弟歡迎,這款“步行車”在當時又被社會輿論戲稱為“公子小馬車”。
英國一些地區甚至還出現了競速賽,這類賽事既包括騎行,也包括“步行車VS馬車”的對決,比賽結果還會登上當地報紙。后來,這股時尚風潮傳播到大洋彼岸的美國。美國《紐約郵報》1819年5月的一篇報道中這樣寫道,“新發明的‘代步機’近日在中央公園與百老匯現身,圍觀群眾為之瞠目。人們無論如何也想不到,僅憑自身之力就能如此輕快行進。”
不過,初代“自行車”很快暴露出自身設計的局限,它不僅特別“費鞋”,而且在路上對行人“不友好”,容易發生碰撞事故。很快,一些城市就出臺相關限制措施,到19世紀20年代,德萊斯的“跑步機”基本絕跡。在之后的30多年間,騎行載具屢有創新,但新發明多為三輪、四輪甚至“大小輪”設計。
19世紀60年代,法國發明家歐內斯特·米蕭與皮埃爾·拉雷蒙德打造出首款腳踏板驅動的兩輪車,自行車的進化才“回歸正軌”。不過,法國人發明的“腳踏車”是將踏板置于前輪,車身較為笨重,輪子也是金屬打造。如果在顛簸的路面上騎行,沒什么減震設計的車子會把騎手震得渾身疼,為此它又被形象地稱為“震骨器”。
汲取前人的經驗與教訓,英國實業家約翰·斯塔利1885年推出了“漫步者”自行車,這在世界自行車發展史上堪稱里程碑式的事件。這款產品前后輪大小一致,車輪加入了減震設計,能更好適應路況,其模樣與今天常見的自行車已非常接近。媒體評價“漫步者”的穩定性極高,與之前的產品相比,算是“真正具備實用價值”。
隨著技術的成熟,自行車在1889年至1899年十年間大量普及,并間接帶動道路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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