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高四新·法治護航】
“柔性司法”顯擔當
護航企業促發展
近日,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泉交河法庭成功調解一起涉企重大合同糾紛案件,以“柔性司法”幫助企業紓困解難。
益陽市某某包裝有限公司與益陽市赫山區某包裝廠因采購合同產生爭議,由于對產品質量瑕疵認定、貨款履行期限等問題分歧巨大,矛盾難以調和,一方訴至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雙方陸續提供了許多證據證明自己的主張。歷經三次開庭后,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矛盾卻升級了。承辦法官陳立文認為,持續的訴訟不僅消耗雙方精力,更導致企業合作的徹底破裂。陳立文組織干警對兩個企業進行走訪調查,發現雙方多年以來都保持著良好的合作關系。陳立文從“合作多年,生意之外也產生了友誼”的角度引導雙方冷靜友好協商,同時認真梳理爭議焦點,力促雙方理解對方立場,接受進一步協商。
陳立文與原、被告企業法定代表人反復協商,明確支付金額、期限和救濟途徑,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簽署調解協議。至此,該起涉企糾紛得到了圓滿的解決。既保障了雙方公司的合法權益,也為益陽市赫山區某包裝廠緩解了經濟壓力。雙方對法院專業高效的調解工作給予高度評價,并表示未來仍愿保持合作。此次調解是赫山區法院靈活運用調解優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實踐,彰顯了司法服務保障企業發展的積極作為。
來源: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官網
三審:李 杏
二審:皮宣文
一審:李鑫航
供稿:羅 明
2025年第83期之一
總第180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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