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江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浙江省稅務局等3部門出臺的《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最新規定,我市將繼續執行技能提升補貼政策,以支持廣大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增強就業競爭力,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5年12月31日。
新文件出臺后,
技能提升補貼的申領條件
和申請次數作以下調整。
哪些人能申領補貼?
申領條件是什么?
趕緊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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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對象
擴大享受人群: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申領對象從“企業職工”擴大為【兩類人員】。
兩類人員:
1. 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企業在職職工;
2. 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參保失業人員。
特別注意:企業職工范圍:機關事業單位、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等非企業的職工除外。
2
申領條件
放寬參保時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期限從之前的36個月(含)以上,放寬至12個月(含)以上。
即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2個月(含)以上,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以下簡稱“證書”)。
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應在證書核發之日起 12 個月內提出申請。
關于【證書】:可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網站(http://zscx.osta.org.cn/)、“浙江省職業能力一體化工作平臺”(https://zynl.rlsbt.zj.gov.cn/002/client/index5.jsp)查詢的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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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標準
根據浙江省人社廳、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職業培訓補貼管理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24〕34)規定,2024年8月1日起,技能提升補貼的發放標準按照《通知》規定的職業培訓補貼標準同步調整。發放標準根據職業(工種)、等級確定。
●對《浙江省補貼性職業培訓項目指導目錄》內的職業(工種),按生產制造類、社會生產類、農林牧漁生產類和生活服務類三種類別,不同等級實行不同補貼標準。
●對《浙江省補貼性職業培訓項目指導目錄》外的職業(工種),按生活服務類相應標準執行(具體補貼標準如下表所示)。
●納入我市緊缺職業(工種)目錄的非生產制造類工種,補貼標準在同類型職業(工種)補貼基準上上浮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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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地
企業職工:
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應向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申領時已失業的,到最后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申領。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向當前失業保險金發放地經辦機構提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申領時已重新在企業就業的人員,向當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的失業人員,向最后失業保險金發放地經辦機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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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領方式
線上申請:可以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浙里辦APP”線上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線下申請:符合條件的補貼對象也可持本人身份證、證書原件向我市行政服務中心就業失業窗口(總部中心B幢2樓13-14號窗口)線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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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發放
審核通過的,將在東陽市人民政府官網公示補貼情況,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補貼資金將發放至本人社??ㄙ~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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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一職業(工種)同一等級不可重復申領職業培訓補貼或技能提升補貼。
2.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對取得證書屬于參保地或領金地緊缺職業(工種)的,可增加2次補貼次數,每人每年享受技能提升補貼(含職業培訓補貼)累計不超過3次;享受次數以同一自然年提出申請次數計算(審核不通過不予計算),截至7月9日已提出技能提升補貼申請的,享受次數的規定按原有政策執行。
3.獲得高等級證書并已領取補貼的,不得再申領同一職業(工種)低等級證書補貼。
聯系電話:86622743、86622901
辦公地址:東陽市振興路609號人力資源大樓7樓706室
來源:東陽人社 編輯:嚴格格
二審:董之震
終審:史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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