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限期規范旅游民宿相關證照的通知
各旅游民宿經營者:
為進一步規范旅游民宿經營行為,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環境,按照《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暫行辦法》《大理市旅游民宿管理辦法(試行)》的規定,經研究,決定在全市轄區內開展旅游民宿限期規范證照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規范對象
位于大理市洱海生態保護緩沖區、洱海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區內證照不齊全或者無證無照的旅游民宿。
二、辦理內容
(一)開展旅游民宿經營活動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國家有關房屋質量安全的標準和要求;
2.產權清晰,將住宅用于旅游民宿經營的須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致同意;
3.安裝旅館業治安管理信息系統;
4.滿足消防安全要求,建立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技術防范措施;
5.旅游民宿經營系統實現與政府監管平臺信息共享;
6.按照生態環境保護需要,配套建設相應的環保設施設備。
(二)從事旅游民宿經營的,應當辦理以下證照和手續:
1.營業執照;
2.衛生許可證;
3.特種行業許可證;
4.同時兼營餐飲的,還應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手續。
三、辦理程序
位于大理市洱海生態保護緩沖區、洱海生態保護綠色發展區內證照不齊全或者無證無照的旅游民宿,請到轄區村委會(社區)通過便民網絡通道進行申報,配合轄區鄉鎮(街道)及相關部門對旅游民宿進行查驗。
查驗通過后,到市政務服務中心“酒店與民宿”開辦綜合受理窗口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及消防備案檢查手續,同時兼營餐飲的,還應當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四、辦理時限
(一)位于下關街道辦、鳳儀鎮轄區內的證照不齊全或者無證無照的旅游民宿,需在6月30日前通過鄉鎮(街道)查驗并將相關辦證材料提交完畢。
(二)位于太和街道辦、滿江街道辦、灣橋鎮、喜洲鎮、上關鎮、雙廊鎮、挖色鎮轄區內的證照不齊全或者無證無照的旅游民宿,需在7月15日前將相關辦證材料提交完畢。
(三)位于大理鎮、銀橋鎮、海東鎮轄區內的證照不齊全或者無證無照的旅游民宿,需在7月31日前將相關辦證材料提交完畢。
截至2025年7月31日,未完成證照辦理違規經營的旅游民宿,將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嚴肅處理處罰,直至關停取締,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旅游民宿經營者自行承擔;其他新增經營戶需按規定正常辦理相關手續,完善證照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大理市文化和旅游局
大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大理市公安局
大理市衛生健康局
大理市消防救援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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