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上汽通用新別克純電E5以16.99萬元起的“掀桌價”震撼登場,終身質保等“豪橫”權益疊加,瞬間點燃了市場的熱情,想來整個輿論場都是一片“真香”預警吧。這臺被寄予厚望的中大型純電SUV,似乎正用滿滿的誠意叩響消費者的心門。
而上汽通用副總經理薛海濤,更是在發布會上擲地有聲地承諾:一旦發生自燃,我們賠一輛新車給你,這就是我們的承諾,我們有這樣的底氣和實力,去給用戶更多的保障。這樣的承諾,應該是會贏得雷鳴般的掌聲與“良心車企”、“業界擔當”之類的贊譽的吧。
但是,且慢歡呼! 當我們翻開《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薛總口中那份令人心潮澎湃的“承諾”,原本耀眼的光芒就變得可疑起來。
法規上的白紙黑字寫得明明白白,新能源汽車的核心“三電”系統(電池、電機、電控)被明確界定為主要零部件。更關鍵的是,按照該規定,因質量問題導致車輛起火自燃,屬于“嚴重安全性能故障”! 這意味著什么?意味著在購車后規定的時限內,如果您的愛車不幸因質量缺陷而自燃,您依法、天然擁有的權利,就是理直氣壯地要求退車或換車! 這根本不是 “額外開恩”的施舍,而是法律法規賦予每一位消費者的的基本權利和底線保障!
諷刺的帷幕就此拉開。 別克將本屬于自己的法定責任,包裝成一份金光閃閃的“良心承諾”和“重磅權益”,堂而皇之地擺上了營銷的臺面。更令人瞠目的是,上汽通用官方發布的新聞稿里赫然寫道:新別克純電E5推出豐厚的上市權益,其中包含“行業首個寬‘芯’大禮”,而這份“大禮”的核心亮點之一,便是那“1:1賠付的‘零自燃’承諾”,并與其它內容一同被定義為對用戶的“重磅回饋”。
權益?大禮?回饋? 這些充滿“恩賜”意味的詞匯,是不是很像華麗的糖衣,包裹住了廠家必須履行的、剛性的法定義務!相關的國家法規要求,經營者不得將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偷換概念宣傳為對消費者的優惠或額外權益。別克此舉,無異于把本應端上桌的“主食”,精心擺盤后卻對外宣稱是免費贈送的“豪華甜點”,不僅混淆視聽,更涉嫌觸碰了誠信經營的底線。
這波操作的“精妙”之處,在于它精準地利用了消費者對汽車三包法規,尤其是新能源“三電”責任條款普遍認知不足的信息洼地。廠家按規矩辦事本是天經地義,此刻卻搖身一變,成了需要消費者感恩戴德、頂禮膜拜的“仗義之舉”?這種“責任變恩賜”的話術轉換,本質上是對消費者知情權的輕視,甚至是一種認知上的“霸凌”,這是欺負老實人不懂法嗎?
更值得玩味的,是其中還存有“縮水”嫌疑。 薛總承諾的“賠付全新車”,其內涵很可能窄于三包法規本身賦予消費者的完整權利。法規保障的是消費者在車輛因質量缺陷報廢后,擁有選擇退車拿回全款或更換等價新車的完整選擇權。而一句語焉不詳的“賠新車”,是否回避了消費者可能更傾向現金補償的選項?當法定的、更全面的權益被選擇性表述和包裝,所謂的“行業首個寬芯大禮”、“重磅回饋”,細品之下是否反而成了消費者權益在認知層面的悄然打折?
說實話,新別克純電E5憑借其定價和基礎配置,確實展現了一定的市場誠意,這本值得肯定。但將法定義務涂抹上“良心權益”和“重磅回饋”的金粉,作為營銷的王牌來揮舞,這波“偷天換日”的操作終究還是露了怯。
當營銷的浮華泡沫被戳破,當“寬芯大禮”的包裝紙被撕下,唯有對法律的敬畏、對消費者的真誠,才能沉淀下比任何華麗話術都更持久、更堅實的品牌競爭力,只有這樣,才能贏得市場經久不息的熱烈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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