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自7月1日起,202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
按照規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原則上不超過職工所在地設區城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發布的本市各區最低工資標準。根據蘭州市統計局公布的2024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測算,2025年度職工及自愿繳存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為28422.24元/人。當前繳存基數下限為2020元/人。職工住房公積金月最高繳存額為6822元,月最低繳存額為202元。
繳存單位繳存比例不應高于12%且不應低于5%,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的繳存比例宜一致。自愿繳存人員繳存比例為10%。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實行“一年一核”,且每個自然年度內只能調整一次。可選擇任意月份辦理,其中當年新參加工作和新調入職工不再參與本年度基數調整;自愿繳存人員每年7月份調整繳存基數。
甘肅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明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嚴格執行“先核后繳”匯繳流程,轉賬時注明單位公積金賬號。確有繳存困難的單位,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審議通過,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不得低于5%)或緩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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