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關發布消息,近日,深圳寶安機場海關從一名進境的旅客行李箱內查獲雪茄911支。
海關關員在執行國際進境航班監管任務時,發現1名選擇“無申報通道”進境旅客的隨身行李機檢圖像異常。海關關員現場開箱查驗并清點,共查獲雪茄911支。
經問詢,當事人承認上述物品均為替他人攜帶并收取“帶工費”。目前,該案件已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據此,走私刑事辯護專業資深律師吳國雄(深圳)分析稱:
1、據目前的《進境行李物品免稅限量表》(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11號發布 2024年12月1日起實施)規定的限量標準。自香港、澳門進境的旅客免稅限量為雪茄10支。其他進境旅客免稅限量為雪茄20支。
2、雪茄作為個人物品進境征行郵稅,依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完稅價格表》(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63號),雪茄稅號03020000稅率為50%,完稅價格為10元/支,即每支雪茄征稅5元。如果價格高于20元/支或低于5元/支,則按實際購買價格乘以50%計征稅額。
3、雪茄作為貨物進口,依據現行稅則,雪茄稅號:2402100000,征收關稅25%、增值稅13%、消費稅36%,綜合稅率為120.7%,即100元貨值,征稅120.7元。本案涉事旅客受他人之托賺取帶工費,且超量攜帶,海關極有可能按照貨物征稅。
4、當前海關緝私部門既辦理行政處罰調查也辦理走私刑事犯罪案件,所以“移交海關緝私部門處理”不當然是刑事立案。會否刑事立案,還要看偷逃稅額是否達到10萬元起刑點。
吳國雄(深圳) 海關法專業資深律師、走私犯罪刑事辯護專業資深律師,專注于走私犯罪辯護、海關爭議解決、海關事務專項顧問。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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