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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曾杰律師,金融犯罪辯護律師,廣強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暨非法集資案件辯護與研究中心主任
導語:
閑談虛擬貨幣類傳銷案的辯護方法論問題,很多無罪辯護觀點怎么來的?其實就是潛心閱卷研究冥思苦想出來的。此前并無成法,也并沒有一本教科書來教你如何從哪些角度無罪辯護,我們廣強律師事務所律師只有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典型案例,尋找一絲絲的辯護空間以求不斷突破。以下分享一些關于傳銷案中《鑒定意見》《審計報告》等資料的客觀性質證思路。
正文:
1. 很多虛擬貨幣類傳銷的案件中,有筆錄說,模式就寫在智能合約中,比如返利給推薦者。面對這種證據,怎么辦?那律師就可以查詢案件中的鏈上交易記錄,核實是否像智能合約描述的那樣直接返利給推薦者,如果沒有,那不僅說明筆錄有問題,比如可能是被誘導做的虛假供述。甚至整個案件的定性也要改,沒有返利,說明可能這是個假傳銷。之前我們有個案件,就是這么翻盤逆轉的。
但是如果的的確能查出來返利的證據呢?是不是一定就是傳銷犯罪了?不一定。還要進一步討論下一個問題,返利的來源。傳銷犯罪中返利的來源,一般是來自于參與者繳納的入門費,這種入門費天然帶有非法性,是一種獲取傳銷行為參與資格的費用。但是如果返利的來源不是來自于入門費,而是來自于其他途徑,比如說一些合法的銷售收入,答案是不是就又不一樣了?
2. 有的案件中,鑒定意見的原始材料中有相關地址之間的推薦關系整理,一般是個excel表,該份證據本來是用來證明平臺具有拉人頭的特性的,比如張三地址是李四地址的上線,李四是王五的上線,所有的推薦者在左邊,被推薦者在右邊,總共幾萬行,清清楚楚。面對這種證據怎么辦?可以嘗試做兩邊查重(就是一種excel方法),目的是核實被推薦人的人,是否都做過推薦者。查看兩者的比例,如果相差很大,比如被推薦者有十萬,其中發展過下線的人只有500,那說明該平臺用戶大部分人都是普通的持幣者和交易者,意味著平臺的參與者,絕大多數都是以交易為目的,而不是以拉人頭為目的。
3. 在這類案件中,審計報告往往還會有一類數據,用戶的收益問題,比如統計全部或者部分用戶的收益,通過推薦拿了多少返利?通過賣幣賺了多少?這兩項數據都有的話,那就好辦了,你必須去比較一下兩者的差異,算一下比例,誰多誰少,如果說算出來,張三李四王五推薦的返利只有一塊錢,但是他們賣出自己持有的幣賺了一百,這個比例就是100:1,大多數用戶從推薦中獲得的返利就極少,那可以得出一個結論,大多數平臺用戶投資的目的是為了買賣獲利,而不是通過拉人頭獲利,這時你應該可以想到那幾個字,以銷售商品為目的的團隊計酬式傳銷。
4. 還有一種關于入門費的判定方法。在很多傳銷類案件中間,會提供真實的商品或者服務,用戶購買商品或服務就被認定為一種入門費,但事情也沒有這么簡單。比如說購買商品是否直接和獲得發展下線的資格相關?用戶可能不需要購買任何商品就可以獲得發展下線、推薦他人并獲得一定獎勵的資格,這在很多互聯網企業甚至房地產企業中都有類似的規則。
另外用戶購買商品到底是為了自己消費使用,還是為了獲得一定的返利資格?也是一種判定的方法,該方法判定的目的就是判斷平臺到底是以銷售商品為目的還是以拉人頭為目的。此前在湖北松滋的一起傳銷案中,法院和公訴人就采用了這種方法來論證指控。同樣在律師的辯護中也可以參照此種方法。
比如平臺規定一次性購買50盒牙膏或者日用品就可以獲得發展下線及返利的資格。那如果核實,絕大多數消費者購買的商品都是在50盒以上,或者正好就是50盒,就可以得出一個結論,50盒牙膏本身已經超出了消費者日常的使用量,大量消費者購買50盒價格的原因已經不是自己使用的,而是為了獲得相關的入門資格,如果大量的消費者購買的牙膏都是普通的,一盒兩盒,符合日常使用的消費習慣,就可以判斷出平臺大量的商品銷售者并不是因為銷售傳銷的拉人頭返利資格,而是真實的商品銷售,該部分金額也不能計入傳銷金額。
5. 層級計算問題。傳銷案件中,相關的鑒定意見和材料往往會對層級和人數進行一個計算。而對于人數計算的思路,一般來說就是對于真實或虛假注冊賬號的一個問題質證,并無新穎之觀點。而對于層級的計算,這些年則充滿了爭議。而在最高法主持的法答網傳銷專題答問中,新疆高院提出的層級計算問題非常典型而重要,最高法專家對此問題的答復是,“對于“層級”認定應當進行實質審查。傳銷犯罪中的層級認定不能僅根據名稱、形式進行判斷,而需要把握層級認定的核心,即身份、層級關系的認定應當關聯計酬或者返利。”
而在當前很多案件中,相關鑒定材料或機構對此問題進行鑒定時,往往就不會關聯計酬和返利,而是簡單的進行組織層級計算。所以算下來的組織層級,多則幾百層幾千層,少則也有幾十層。而忽略了在有法律關系下的層級可能僅僅只有三層,四層甚至是兩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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