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歲的應阿姨向“新民幫儂忙”求助,她和老伴委托房產中介將自己所住房屋出售,并置換一套小戶型房屋。沒想到,在房屋尚未售出的情況下,中介竟“推薦”老人購入一處新的房產,不僅要求迅速支付10萬元定金,還在2小時內簽訂了多份協議。現如今,“無力買下新房”的老兩口不得不面臨“百萬違約金”的賠付……
應阿姨告訴幫忙君,她今年78歲,老伴方先生79歲。7年前,他們購入一套位于長壽路998弄陽光新苑小區的房產,房型為四房兩廳兩衛,總面積141.01平方米。阿拉年紀大了,想把現在住的大房子賣掉,置換一套小房子。這樣一來,手上還可以多一點養老的錢。
去年11月29日,兩位老人來到位于東新路的知名房產中介機構門店(現搬遷至寧夏路),委托中介幫他們售賣房屋,并爽快地簽訂了《房屋獨家委托協議》。這份協議里提及,中介承諾于2025年3月31日前將房屋售出。不過,協議中并沒有涉及任何“制約條款”和“違約條款”。
當時,店長拍著胸脯對阿拉講,保證會在約定的日期前把房子賣掉。阿拉出于信任,甚至沒有問他們收取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之后,應阿姨的兒子方先生出面聯系上家和門店協商,但所提出的各項要求都被拒絕。6月13日,房產中介機構客服致電方先生,詢問如何解決。方先生坦言,愿意承擔20萬元的“定金損失”,客服承諾在6月16日反饋,結果仍杳無音訊。6月15日,方先生給上家發了一份解約函,對方也沒有同意。
幫忙君與涉事門店取得聯系,相關負責人僅回復,此事正在協調中,截至目前仍未就解決方案達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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