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融媒7月2日訊(記者 何曉波 攝影報道)日前,一段男孩騎著共享電動車沖進大海、浪花飛濺的視頻引起了熱議,有人擔心被海水浸泡的共享電動車會因短路引發安全事故,有人指責男孩的家長沒有盡到“愛護公物”的教育和監管責任。
7月1日,熱心市民李先生向“煙臺民意通”熱線6601234反映了他目睹的全過程。事情發生在萊山區濱海中路附近的一個沖浪海灘,當時沙灘上有家長帶著孩子在親水玩耍,突然間見到一個10多歲的男孩騎著一輛共享電動車駛進了沙灘。一開始,大家沒有太在意,都以為男孩“耍酷”在沙灘上騎行共享電動車。可到后來,男孩騎著共享電動車穿過人群,直接沖進了浪花翻卷的淺海里,過程中還險些被淺灘的坑洼給撂倒。不一會兒,海水就沒過了電動車的腳踏板,男孩騎著車歪歪扭扭地趔趄著前行,駛向大海深處,直到海水完全沒過車后座。也許是感覺到了危險,男孩才調轉車頭,在涌浪中艱難地將車騎回岸邊,一名女子上前接過了車輛。
李先生說,男孩騎共享電動車沖浪的視頻被人發布到了網上,引發了市民的熱議,有的擔心被海水浸泡的共享電動車會短路而引發觸電事故,有的擔心10多歲的男孩騎電動車不安全,騎電動車沖浪更容易引發溺水事故,有的指責其監護人未能及時阻止其損害公物的行為……
一位在煙臺某品牌共享電動車從事管理服務的工作人員表示,這雖然是個例,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確實存在不少類似破壞共享電動車的行為,“共享電動車是為了方便市民日常出行,希望大家在使用過程中能好好愛護車輛,文明騎行,讓共享電動車更加安全便民”。
對此,煙臺市律師協會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山東同濟律師事務所刑事專業委員會主任王智光律師認為,男孩騎共享電動車沖進海里除了存在重大生命安全隱患外,還對共享電動車造成莫大的損壞,這不單是因為海水腐蝕車體,降低了車輛的使用壽命,還將導致車輛的電路系統損壞、電線短路引發火災,危及后來騎車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鑒于男孩系未成年人,其法定監護人應對上述問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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