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清晨7點,湖南桃江縣某小區。43歲的芳芳(化名)像往常一樣打開家門,準備送12歲的兒子健健去上學。門打開的瞬間,一個黑影從樓道竄出。
“我關上房門讓兒子去摁電梯趕緊走!”芳芳回憶時,手上的繃帶仍未拆除,脖頸和胳膊上的刀疤觸目驚心。那個黑影正是她54歲的前夫吳某某,她的第三任丈夫。
“他說買了早餐讓我們吃完再走。”在推搡間,吳某某突然從包里掏出一把菜刀。冰冷的刀刃刺向芳芳,身中數刀的她倒在了血泊中。她眼睜睜看著前夫持刀走向自己12歲的兒子。
01 血色清晨,一個母親的絕望呼救
那天早晨,健健上課即將遲到,母子倆急匆匆出門。誰也沒想到,吳某某早已潛伏在樓道,像一頭等待獵物的野獸。
“我沒想到他真的會拿刀沖向我和孩子。”芳芳躺在病床上,繃帶包裹的手臂微微顫抖。案發一個多月后,她脖頸和胳膊上依然留著幾道深深的疤痕,那是她試圖保護兒子的見證。
在最后的時刻,這位母親用盡全身力氣蹬踹鄰居大門求救。鄰居從貓眼看到的畫面成為她永遠的噩夢:芳芳倒在血泊中掙扎,而她的孩子正在遭遇不測。
當警察趕到現場,12歲的健健永遠停止了呼吸。一個即將綻放的生命,就這樣凋零在自家門口。
02 五次報警,被忽視的死亡預警
更令人心碎的是,這場悲劇本可能避免。案發前一周內,芳芳曾五次撥打110報警,每一次都在訴說迫在眉睫的危險。
5月6日晚10點多,吳某某找到芳芳“說事”遭拒后,竟當街拖拽她。最后是芳芳的同事打電話報警,民警才出警處置。
5月11日凌晨5點01分,芳芳的手機通話記錄顯示,她向派出所通話長達6分多鐘。那天早上,吳某某在她家門口進行了長時間的敲門騷擾。
最危險的一次發生在某座大橋上。吳某某開車將芳芳的車逼停,猛拉她的車門,揚言“殺了你”。直到看見芳芳報警,他才倉皇逃離現場。
每一次報警都是求救的吶喊,每一次都是死亡預警。可惜這些呼救未能織成一張保護網,最終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03 未解的傷痛,生父追討真相
“我希望能了解更多真相,為兒子討一個說法!”健健的生父羅先生面對采訪時,聲音因悲痛而顫抖。事發40多天后,57歲的他仍在為12歲兒子的慘死尋求公道。
羅先生是芳芳的第二任丈夫,兩人于2013年結婚,2022年4月離婚。雖然離婚協議約定健健暫隨母親生活,但羅先生每月支付1500元撫養費,一直期待接兒子回家。
一紙《不予立案通知書》讓羅先生無所適從。桃江縣公安局依據《刑事訴訟法》第112條,以“嫌疑人死亡導致刑事訴訟客體消滅”為由,決定不予立案。
“因兇手自殺,不予立案,不方便透露案情”——警方的答復無法撫平一個父親的傷痛。7月1日,桃江縣公安局證實正在復盤案發前的報警處置情況,承諾以“合適方式”向家屬說明結論。
羅先生握緊拳頭的手在顫抖。警方解釋不予立案的法律依據無可辯駁,但他只想知道一個答案:為什么兒子會死?為什么前妻連續五次的報警都沒能阻止兇手的刀?
在案發小區,鄰居們至今不敢直視那扇沾過血的房門。一位大媽低聲說,她記得那個背著書包的男孩,“很有禮貌,見人就喊叔叔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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