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聞記者 雷蘊含
搶到周杰倫演唱會門票本是件開心的事,但搶到票之后又被“撤回”,就有些令人糟心并難以接受了。在7月1日22:19—22:31期間,貓眼平臺突然釋放一批周杰倫濟南演唱會門票,大量觀眾成功搶到票并且完成支付,但僅1小時后,平臺未經溝通便單方面取消訂單、強制退款,并下架演出頁面。
消費者收到平臺取消訂單、退款的消息
7月2日凌晨,貓眼平臺通過微博發布關于“周杰倫2025嘉年華世界巡回演唱會-濟南站”情況說明,稱此事為工作人員在模擬“二次開售超大流量”壓測時,誤將回流票釋放,對此事致歉并公布補償方案,即向受影響用戶發放200元無門檻演出代金券,然而這一舉措卻引發觀眾強烈不滿。
有觀眾告訴封面新聞記者,自己被退票后感到非常生氣:“我們是正價購票,不應該沒有任何溝通就強制退款。”同時,多位受訪觀眾均表示,對200元無門檻演出代金券的補償并不滿意,希望能夠恢復訂單,正常出票。隨后,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與貓眼平臺客服進行聯絡,對方表示會有專員與記者取得聯系,但截至發稿前,該平臺并未進一步回應。
封面新聞記者就此事采訪了四川一上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林小明律師,他表示,貓眼單方面取消訂單的行為涉嫌違約,相關補償方案未經觀眾同意不具合法性。林小明律師分析,根據《民法典》規定,觀眾成功搶票并支付后,雙方已形成有效法律關系且觀眾完成履行義務。在未取得消費者同意、未滿足合同解除條件的情況下,貓眼方面無權單方面解約。“‘誤操作’并非免責事由,即便給予代金券補償,但并未獲得觀眾同意,其行為涉嫌違約。”
林小明律師進一步指出,若“誤操作”被認定存在欺詐性質,消費者可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要求貓眼按照購票金額三倍賠償,按法律規定最低賠償不少于500元。針對消費者維權途徑,林小明建議,消費者在與平臺協商無果后,可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申請消協調解,或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賠償損失。“若消費者因演唱會行程預訂酒店、車票產生實際損失,可依據‘損失填平原則’向貓眼主張賠償前述實際的直接損失。”
此次事件也引發了公眾對票務平臺規范經營的關注。林小明強調,平臺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恪守誠信原則。“即便‘誤操作’屬實,也需先與消費者協商,在無法達成一致解決方案時應履行合同義務,避免‘出爾反爾’隨性而為,損害并無過錯的消費者的相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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